胶南:源头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胶南:源头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 于东明
□ 于东明
近年来,为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山东省胶南市抓住关键节点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促进建设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管体制,打造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的“廉管家”。2007年,胶南市设立了政府投资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建筑工务处,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建设、专业管理,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者分开的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筑工务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使用单位只负责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城建局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投入的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向建筑工务处派驻纪检组,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化、嵌入式监督。这种分散管理的模式,有效预防了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剪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关系网”。2008年胶南市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部入场交易,实行封闭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程序组织进行市场交易,不从事影响市场公正的任何活动;行业监督部门重点做好监督规则制订及竞标交易过程的监督,不介入市场操作。同时,加强了评标环节的硬件建设,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行电子评标,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市纪委、监察局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电子监察室,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招投标全程进行网络、语音、影像监控,变事后监督为主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了串标行为,保证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坚持专项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形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链”。胶南市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权力的制约: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市场管理的意见》,对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实施动态管理,将其经营、执业行为录入信用档案,并与招投标、企业资质考核挂钩,确保企业监理行为规范有序;严格实行工程总分包制度,制定了《建筑市场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发包监督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劳务承发包管理暂行规定》,对确需招标人或中标人另行分包的专业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制定分包规定及专业项目招标计划,并按计划在分包项目开工前进行招标。这些制度的落实,有效堵塞了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方面的漏洞。
搞好经营处置权与使用权分离,防范政府投资项目经营中私设“小金库”。2004年9月,胶南市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收回了原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等不动产,对该类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编制情况,统一办公使用面积标准,统一配置办公场所,对原有非办公场所、经营场所由国资公司统一接收,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严格实行经营权、处置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近年来,国资公司先后组织启动了对原卫生局、广电局办公楼占地、阳光大厦租售、经贸大厦整体转让等工作,既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较好地避免了部门处置资产不规范带来的国资损失和可能形成单位“小金库”等问题。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