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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完善制度推进源头治腐

惠州:完善制度推进源头治腐
□ 李 松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努力解决“批出来”、“用出来”、“花出来”、“建出来”、“招出来”等一系列腐败问题。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批出来”的问题。一是推行行政许可“零收费”。2001年以来,惠州市经过四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直行政审批事项由1098项减少到280项,减幅达到74.5%。而且,市直21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零收费”:即零工本费、零手续费、零管理费,去年以来累计为群众和企业减负1300多万元。二是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截至今年6月底,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对全市49个纳入监控单位的86.6万件审批事项办理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发出631次预警、7次红牌警告、12个黄牌警告。三是整合“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今年7月,进一步整合集成“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市电子监察平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等系统和资源,构建了集受理、审批、监察、咨询的投诉于一体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实现审批信息集成共享、审批监管及时到位、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审批信息透明公开的工作目标。
  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解决“用出来”的问题。一是规范提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的试行办法》,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二是规范步骤。出台了《选拔任用干部“十步”法》,规定干部选拔必须经过职位申请、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等十个步骤。三是规范调整。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计划性的意见》,对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作出宏观计划,有效防止县委书记调整干部的随意性。四是严格监督。综合运用列席干部任用会议督查制度、用人立项督查等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用人程序、用人标准、民主讨论、用人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同时,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会议等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党代会领导、决策、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完善财政管理机制,解决“花出来”的问题。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对预算单位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预算追加。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综合预算管理,修订财政供给定额标准,使定额标准更加贴近实际,日常公用支出在预算中的比重更加合理,刚性支出得到保障。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制定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市直108个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四是推行公务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消费支出管理。

  建立重大工程预防腐败机制,解决“建出来”的问题。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重大工程预防腐败暂行规则》、《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将涉及政府投资金额较大的建设工程,纳入全程监督、全程跟踪审计范围。2008年以来,对市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相结合,有效遏制和预防突出问题的发生。
  完善要素市场监管机制,解决“招出来”的问题。在建设领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开通网上银行共管账号,完善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出台《惠州市产权交易挂牌摘牌暂行办法》,对挂牌转让项目增加报价申购的摘牌方式,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在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等其他方面,也通过积极制定制度、完善机制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如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约束机制,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现象。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