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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观”错位是职务犯罪的罪魁祸首

“权力观”错位是职务犯罪的罪魁祸首  
林伟 

    8月2日,2012年四川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召开。据悉,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617人、起诉27214人。其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75件1477人。(据8月5日《四川日报》)
    阅读报道,笔者感到,职务犯罪的本质就是权力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或者在履行职责中造成的犯罪,是权力嬗变异化衍生出的“腐败毒瘤”。归根到底,是权力观的问题。
    所谓权力观,则是人们特别是执掌国家政权的人对权力的来源、性质以及怎样使用等问题的基本看法或态度。权力是用来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还是用来为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是区分权力观进步与腐朽、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也是权力观的核心内容。
    毛泽东主席曾对此做过最精辟、最透彻的“解释”,他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人民群众,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这句话虽短,却有三层深刻的意思:一是回答了我们的权力的来源问题,二是回答了我们的权力的代表性问题,三是回答了我们的权力的政治合法性这一基本问题。总之,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人民,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信任,交的是责任。“官”,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忽视权力的人民性,把权力视为特权,变为私权,是权力变质的根源。
    四川上半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75件1477人的事实恰恰说明了这一点,给我们的警示是:在翻滚涌动的经济大潮中,如果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很容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工作领域中,把职务带来的工作条件看成是自己的既得利益,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资本,将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绝对化”,把权力看作谋取私利的载体,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理想信念扔到了脑后,最终贪图钱财、贪污受贿,亵渎了人民赋予的权力,走向了后悔的职务犯罪之路。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搞好自我监督,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是秉公用权的第一道防线。把好第一道防线,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友,不贪吃喝、不贪金钱、不贪美色、不贪名利、不贪地位。
    特别是要警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危害,它瓦解人的精神,涣散人的意志,消蚀人的品格,侵蚀社会文明的健康肌体,污染社会风气。如果任其蔓延,就会抵挡不住各种诱惑,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就会使权力“错位”,恣意弄权,就会腐化堕落,身败名裂。这是不争的事实。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