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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喜事不办公”犯了公私错位大忌

 
“办喜事不办公”犯了公私错位大忌
 
龙敏飞


  有微博网友晒出湖南凤凰沱江工商所的一则通知:“因我所干部职工家中办喜酒,全体干部前往做客,请办事的人员星期一再来办理相关业务”,落款处还加盖了公章。有网友调侃其“内容真实,文字朴实”,是“最实在的政府通知”。该所工作人员证实了微博的真实性。(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对于此事,网络调侃之言不少,与那些办事吃“闭门羹”连原因都不知道的人相比,这次公众好歹也有些“知情权”,虽感觉不合理,但也有些许“进步”,也就无怪乎网友冠之以“最实在的政府通知”之名了。但在这“冠名”背后,却是公众权益的“被侵害”,本是“上班日”,政府部门却“闭门谢客”,显然与服务型政府相距甚远。
  在此事中,当地政府部门最大的过错是犯了“公私错位”的行政大忌。众所周知,作为公务员,其职责便是“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其工作的全部使命。至于其“上班时间”,也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任何人都没有擅做主张自我修改的权利。可遗憾的是,凤凰沱江工商所便“越权”行驶职责——自我规定假期,理由则是具有黑色幽默的“办喜事”。
  显然,一个无须重复强调的常识是,作为公务员,其职责是为公众服务,这是其底线职责,任何时刻都不可“越权”,因为任何的越权,皆是对公众权益的一种侵害——去相关部门办事办不了事。换言之,即便是同事家“办喜事”,于情于理也得过去一趟,但也不能侵占工作时间。
  其实,这工商所之所以有敢于“办喜事不办公”的勇气,还源于权力眼中毫无禁区,无论是为公还是为私,其都敢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继而借此作为休息休假的“借口”,所以“完全无视公众权益”便也成为意料之中的事。相关部门与官员如此随性的权力,作为纳税人的我们,的确深感“亚历山大”——纳税时,我们是主人;享受与之匹配的公共服务时,我们主人翁的地位却似乎不那么稳当了。
  故而,这般“权力眼中无禁区”的官员意识,是必须纠正的。因为在这般意识主导之下,这次的代价只是吃“闭门羹”,算不得多大的“悲剧”,但下次呢?谁能保证在同样的意识主导下,不会发生更为严重的侵害公众权益的事件呢?当权力变得随性与任性,受伤害的,永远只是“公众”。
  “办喜事不办公”本是不该发生的“恶行”,因为任何事情,都不是侵害公众权益,让其无法享受相应公共服务的借口与理由。无论政府部门有多大的“喜事”,只要其是“私事”,只要其是未经民意表决的,那么相关政府部门,就应该自始至终都恪守自身的职责,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每一个社会公众。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