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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自身硬”方能防止“四种风气”


  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了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观点文章《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文章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 “骄气”、“义气”、“小气”、“暮气”。 越是在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情况下,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千万不能居功自傲,忘乎所以,把尾巴翘到天上去。(6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

  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承载着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其自身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正因为如此,王雁飞提出的“四种风气”为纪检干部敲响了了警钟,打了一剂“预防针”。笔者认为,纪检干部“自身硬”方能防止“四种风气”。

  锤炼过硬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和要求,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不断锤炼和塑造过硬的政治品格。因此,纪检监察干部用纪律丈量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时刻对照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要求,反思自己在工作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而不是打折扣、搞变通;是否真正做到了一切依靠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始终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独断专行、刚愎自用。

  练就过硬的业务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法规性、程序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如果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大量的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知识的储备;没有对办案程序、文书档案等业务知识的充分掌握;没有对案件查办、受理信访工作经验和技巧的灵活运用,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本领,切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保持过硬的纪律作风。王岐山提出“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中纪委为了防止“灯下黑”情况,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可见,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工作上把住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按原则办事,绝不拿原则做交易。同时,要从生活上守住小节,管住自己的嘴,不吃免费之餐;管住自己的手,不取不义之财;管住自己的腿,不进是非之地;管住自己的心,不思非分之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王岐山同志曾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正是从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可见,在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更加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监督之下,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