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四个强化”力促安全文明办案
强化制度规范。抓好制度建设,对案件线索管理、办案措施、办案纪律等职责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和职能的上墙,并严格按照制度文明办案。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做到定人、定位、定责。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办案队伍岗前教育,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办案能手上讲台等方式,对新进人员开展办案业务及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办案安全教育常态化,通过集中学习、案前教育、警示教育等不断提升办案安全意识。
强化风险防范。规范办案操作程序,以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关键环节为基础,以办案风险网上预警平台为载体,以标准化建模、信息化预警、多元化评审、循环化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办案风险防范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全方位监督,由案管人员对整个办案过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突出对办案安全措施落实、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办案、陪护人员落实责任、执行纪律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