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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细微处发现问题

    去年初,根据工作安排,我被抽调到专案组,参与查办本市民政部门用虚假材料骗取医疗救助金系列案件。

    在调阅市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医疗救助金所附材料时,我发现有很多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收费收据复印件等)印鉴模糊,存在明显的粘贴痕迹。我将这些存在疑问的申报审批资料抽取出来分析,意外发现,这些存在疑问的申报审批资料只集中于几个乡镇。

    不能放过任何可疑的细节。为此,我将情况向专案组组长汇报。组长非常重视,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经过讨论,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决定在外围继续查找证据,同时从负责审核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入手突破。

    当我们把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黄某传唤到市纪委谈话室问话时,他信誓旦旦地说:“我没有收过群众的一分钱,也没收过乡镇民政干部的红包,我以党性担保,我绝对没有经济问题,你们找错人了!”

    我们将整理好的一大堆有问题的材料放在黄某面前,先让他仔细看一遍。“这些资料都是经过正常审批的,绝对没有问题!”黄某看完后表示。

    可是,据我们观察,在黄某看资料过程中,他的脸色明显发生了变化,而他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经过有针对性地细致提问,黄某终于承认:“在平时工作中,我经常发现有些乡镇的民政部门提交的申请医疗救助金材料有明显粘贴做假现象,但审批的领导又没有发现,而且审批补偿资金也存在较强的随意性。我和同事就利用往年审批过的申请人身份证、住院疾病证明等资料,用电脑合成虚假材料,然后骗取医疗救助金。”

    “为何要与一些乡镇的民政办主任合谋?”我们追问。

    “因为医疗救助对象申报材料表格需要村委会和乡镇的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医疗救助金也要经过乡镇的民政部门发放。”黄某答道。

    ……

    最终我们查明,2011年2月至2013年7月间,黄某在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负责电脑操作、信息录入期间,在办理城乡特困居(村)民医疗救助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侵吞医疗救助金,个人得款共计人民币44900元,另有非法收入人民币83560元。

    2014年1月,黄某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系列案涉及违纪人员17人,其中7人被开除党籍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收缴违纪款合计人民币120多万元。

    在查办案件中,两军对垒,机会稍纵即逝。细节不是“细枝末节”,案件中的每一个小细节都可能是突破口和转折点。在本案中,如果忽视了有关复印件证明材料印鉴模糊且存在粘贴的问题,也许案件线索就会流失,这群“蚁贪”可能就从我们眼底下溜走。而作为办案者,不轻易放过任何细节和疑问,从中发现破绽,寻找案件线索,也许会有“路越走越宽畅”的惊喜。

    (曾展尧 作者单位:广东省兴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