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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东原副县长"钦定"承包商受贿80余万元获刑6年

郭山泽/漫画

  身为乡镇领导,在抢抓机遇、引领乡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不忘抓住机会为自己大把捞钱。如今,乡镇发展蒸蒸日上,这位领导却毁在了项目中、倒在了贪欲上。湖北省巴东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邓明甲涉嫌受贿案,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依法指定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明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80余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制作标书藏“猫腻”,工程包给“意中人”

  2007年,36岁的邓明甲担任巴东县东瀼口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尽快把乡镇经济搞上去,邓明甲一上任就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招揽项目上。功夫不负有心人,自2008年起,各类项目工程陆续落户东瀼口镇。

  按照惯例,项目到手后要组织招投标,于是大大小小的承包商纷纷行动起来,期望能在政府引进的项目上分得一杯羹。2008年3月初,以承包小工程为业的田宗会(已被判刑)听闻巴东县移土培肥(二期)东瀼口镇宋家梁子坡改梯项目正在招投标,便想方设法与邓明甲以及时任东瀼口镇党委副书记的田世凯(已被判刑)搭上了关系。在田宗会承诺“高额回馈”和“风险自担”的诱惑下,邓明甲和田世凯彻底丧失了原则。

  三人经过密谋,确定由田宗会出面,借用武汉市某工程公司资质投标,在标书上做“标志性文字”串标;邓明甲和田世凯退居幕后呼应,动用权力和关系为其扫清障碍。同年4月,田宗会顺利中标。事后,田宗会先后两次给予邓明甲“感谢费”共计11万元。

  2009年11月,田宗会欲承接东瀼口镇石梁子阳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再次找到邓明甲,许诺重金酬谢。邓明甲便安排田世凯对其予以关照。田宗会随后借用恩施某建设有限公司的资质投标,并在标书上做记号,邓明甲与田世凯在评标时通过打招呼、递条子、让专家比对记号的方法操控评标活动,使田宗会再次中标。田宗会“知恩图报”,先后11次给邓明甲送去“感谢费”共计50万元。

  “内部钦定”承包商,肥水不流外人田

  2008年上半年,工程建筑承包商彭某、李某欲承接巴东县移土培肥(二期)东瀼口镇旧县坪坡改梯项目工程,找到邓明甲请求承包。邓明甲同意并安排田世凯具体操作。

  在田世凯的操纵下,彭某、李某借用恩施州某建筑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该项目在武汉开标前,邓明甲特意交代与田世凯随行的本县两位评标专家:“一切都听田世凯的,把事情办好。”

  因在公开开标前,作为招标方的田世凯与专家们暗中进行“沟通”,告知了预先内定的中标者,专家们在确定中标者时即以此决定取舍,使彭某、李某顺利中标。为感谢邓明甲的帮助,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彭某、李某通过田世凯送给邓明甲5万元。

  2010年初,工程建筑承包商王某经人介绍结识邓明甲后,将其想承接东瀼口镇神农小区猿鸣东路新建道路工程的想法告诉了邓明甲并请其帮忙,邓明甲表示同意。招投标前,邓明甲嘱咐田世凯“把他(王某)的事情办好”。王某随即借用湖北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使竞标者全部都是其“自己的公司”。贪图好处的田世凯和邓明甲对此心知肚明,最终帮助王某顺利中标。2011年11月,王某送给邓明甲3万元。

  发包用足“选择权”,弄权坐收渔翁利

  2010年上半年,工程建筑承包商张某得知东瀼口镇要实施黄腊石村通达工程,找到邓明甲请求承包。邓明甲同意后,暗示他借助巴东县某建设总公司的资质。因该工程总额不足50万元,不需要招标,在镇党委讨论工程发包时,由邓明甲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拍板“让张某来搞这个工程”,张某由此顺利承接了该工程。为感谢邓明甲的关照,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张某先后4次给予邓明甲共8万元。

  2008年至2011年,工程建筑承包商周某先后承接了东口镇移土培肥(二期)和羊乳山道路修建工程,邓明甲接受周某的请托,为周某与当地村民协调关系等提供帮助。2008年6月、2012年1月,周某先后两次给予邓明甲共4万元“感谢费”。

  2014年7月4日,田世凯觉得风声越来越紧,预感到有关部门要查他,遂主动向巴东县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分管政府财政工作的职务之便,于2010年上半年采取虚开发票报账的手段,非法占有政府财政资金3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的贪污犯罪事实,并退出了赃款。田世凯继而检举、揭发了邓明甲的重大犯罪事实。邓明甲受贿案由此被揭开。

  按级别管辖,恩施州检察院于2014年7月对邓明甲立案侦查,同年10月8日侦查终结,依法指定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咸丰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受贿罪对邓明甲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