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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一工程老板为揽工程送200余万元好处费受审


  正义网电(记者 李轩甫)由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工程老板陈世忠行贿案,近日由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4年期间,为了获得海南华侨中学工程项目,陈世忠共计行贿201.5万余元,行贿对象包括海南华侨中学原校长曾纪宁、王继源,原副校长史昌涛,原总务处主任郭义刚等人(均已获刑),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340万元而予以窝藏,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陈世忠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分别承揽了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学生公寓、教学楼外墙涂料维修工程,高中部体育馆地面装饰装修工程,高中部综合楼等工程。为了承揽到上述工程,以及在工程完工后顺利通过验收并及时拿到工程款,陈世忠先后13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30万元。曾纪宁同意后将上述钱款委托陈世忠代为保管,待其退休后再提取。

  据了解,陈世忠与曾纪宁是师生关系,两人私下关系也非常好。2007年至2012年期间,曾纪宁将其受贿所得的近210万元交给陈世忠保管。陈世忠明知是其犯罪所得仍收下并保管。案发后,陈世忠向海口纪委退赃184万元。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庭审中,陈世忠表示不认罪。他辩称曾纪宁曾写信给自己说有340万元放在自己这里保管,要求交还给国家,这不是事实。他帮曾纪宁保管的钱只有153万元,并不知道这些钱是赃款。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期间,陈世忠为感谢王继源,送给他30万元。后担心事情败露,王继源将钱退回;2011年至2012年期间,陈世忠为感谢副校长史昌涛,送给他32万元。2010年至2014年期间,陈世忠为感谢郭义刚,多次送红包共计9.5万元,后被退还。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陈世忠辩称,王继源在任时他已经不再承揽该校的工程及工程验收,因为一直拿不到学校所欠工程款,才被迫向王继源行贿,而给郭义刚送红包也是无奈之举。

  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