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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希望在延安”——抗战时期党在延安的执政探索(下)


民兵(版画)吴劳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不仅面临着战争局势险恶、经济状况严峻的现实,肩负着领导发展边区经济、支撑战时之需、争取抗战胜利的历史重任,也面对着领导民众斗争、响应民众呼声、解决民生疾苦的具体问题。能否在具体执政方式上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疑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全面抗战伊始,党就号召实行全国人民总动员,并提出开放民主,改善民生,发动全体人民参加战争、支援战争的全面抗战路线,即人民战争的路线。为实现这一路线,中共中央审时度势,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为基础,在抗日根据地制定了关于政权组织、劳动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锄奸政策、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等各项具体政策。这些与抗战相适应的政策,把民众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上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充分地结合了起来,有力地保证了统一战线的发展和团结抗战到底。

给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是党制定具体政策的依据。抗战时期,为团结争取最广泛之民众,党从局部执政的现实出发,在政策制定中尽可能顾及各阶层利益,以求实现统一战线的最大化。毛泽东指出:共产党的政策,就是要使各界人民有说话的机会,都有事做,都有饭吃的政策。为此,当时实行的是“合理负担”的原则,一方面地主要减租减息,另一方面农民也要交租交息;一方面资方要适当改善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工人也要出工出力,保证资方合理利润。因此,在讨论《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时,当边区副主席李鼎铭提出草案对出租人限制过苛的意见时,得到了采纳,最终将减少对出租人的限制的内容写入草案。正因为土地政策兼顾了地主与农民双方的利益,不仅农民欢迎,开明地主与绅士也表示理解和支持,他们积极参与“三三制”机构,出钱出力支持抗战。如绥德的安子钦不仅尽力购买救国公债,而且在1938年和霍子乐倡议并带头募捐抗日经费,至1939年共为八路军募捐2万元。

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是党调整一切政策的归属。1941年,陕甘宁边区一度征粮较重,让人民难以承受,引起一些民众不满,一位农民还讲了句“老天爷不睁眼,咋不打死毛泽东”的牢骚话。得知此事后毛泽东高度重视,他没有责难那位农民,而是指示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深入调研。经调查核实,1941年度边区政府征收20万石公粮的任务过重,超出了民众承受能力,是造成民怨的主因,毛泽东立即督促政府调整征粮政策,将1942年度征粮任务削减至16万石,同时向边区党政军部门发出了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号召。这一政策的实施,既减轻了民众负担,顺应了民意,也使边区政府赢得了民众的真诚拥护。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是党立党的本质要求和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除1940年开始实施的“三三制”以外,这一时期民主政治最为后人称道的,当属党在边区政权中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民主罢免程序,使边区民众获得了实质意义上的民主权利。这种选举制度比之苏维埃时期间接选举制度的最大进步,就是民众通过直接选举,选出从乡到边区的各级参议会议员,各级参议会再选出同级政府。边区根据选民特点还制定了灵活多样的选举方式。除进行选民登记、划分选举单位、公布候选人名单、向选民报告工作外,还针对文盲选民采用“红绿票法”和“豆选法”等选举方式,以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据有关史料记载,1937年开始的边区乡级选举,民众参与度极高,许多乡村除看家、出外、有病的以外,多数都参与了选举,全边区民众参选率达7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80%到90%。1941年4月,边区举行第二次民主选举,为真正达到体现民主、反映民意的实效,边区政府和陕甘宁中央局除完善选举规程、条例外,还举办了选举训练班,从而保证了区乡80%的选民参选。

一个政党、一个政府廉洁与否,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政权的兴衰成败。抗战时期,党在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的实践中,通过整党整风和建设廉洁政治,彰显出强烈的宗旨意识,成功塑造了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良好执政形象,大大地吸引了中外人士的目光。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条件下所进行的民主执政实践,以及所取得的显著成果,在当时国内产生了极为强烈的示范效应,它是党“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在执政方式上的生动体现,对于团结抗日根据地军民,巩固抗日根据地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中国共产党在边区根据地实行的执政探索与国民党所实行的独裁统治形成的强烈反差,也成为抗战后期中间力量逐渐向我们党靠拢的客观政治因素之一。正因为这样,毛泽东在1945年7月才能够胸有成竹地回答黄炎培: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的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早在1937年洛川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就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提出了建立廉洁政府的任务。1941年,毛泽东亲自修改《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专门加上“厉行廉洁政治”一条,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强调,中国人民的现时要求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要求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为此,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和政府相继制定和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条例》、《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法规,把廉政建设逐步纳入了民主和法治的轨道。

1937年10月,延安发生红军领导干部黄克功枪杀女青年刘茜事件,鉴于黄对革命有功,不少人为其求情。为严肃法纪,毛泽东坚持对其处以极刑且写公开信表明态度: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全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黄克功案件之后,边区政府还根据中共中央从严治腐的要求,由司法部门判处了180多起贪污腐化案件,清除了一些腐败分子,促进了廉洁政治的健康发展。

与制度建设和惩治腐败并行的是整风教育。1941年至1945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通过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以从根本上肃清教条主义对党的影响,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统一、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的作风。这场历时四年之久的整风运动,既是一次全党范围内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同时,也是全党和边区政权端正三风,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自我教育运动。经过整风教育,不但使全党提高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也将根据地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从而为迎接新的革命形势的到来做好了理论上思想上的准备。

抗战时期,由于执法严明,惩治有力,教育得法,中国共产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譬如:陕甘宁边区本来只是隐蔽存在的贪污腐化现象逐步减少,司法机关审理的贪污案件有所下降,由1939年的360起、1940年的644起下降为1941年下半年的153 起,边区政府成为全国廉洁政治的模范,与国民党统治区的腐败形成强烈反差。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他还评价陕甘宁边区:“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

党在陕甘宁边区的局部执政实践及其廉洁的形象,不仅得到了抗日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而且赢得了国内外舆论的高度评价和赞扬。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在延安窑洞里访问毛泽东后作出评价:“这里没有讲究的陈设,很少物质享受,但住着头脑敏捷、思想深刻、具有世界眼光的人。”一向奉国民党为正统的华侨领袖陈嘉庚先后访问重庆和延安,亲自对比国统区腐败横行的现象和延安的勃勃气象,亲眼看到边区军民一致、官兵一致,团结统一、廉洁奉公,对边区各界艰苦奋斗的精神尤为感动,对国民党大失所望之余,经过与毛泽东的交流,转而认定“中国的希望在延安”。“中国的希望在延安”,可以说这就是共产党人延安时期的形象。从这个角度讲,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的“两个务必”,正是对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廉洁政治形象的历史总结。(简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