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四个强化”狠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廉政教育。以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段为契机,结合“510”系列活动,通过召开一个“警”会、学习一批廉书、组织一次“廉考”、观看一批廉片、开展一次廉谈、编发一批“廉语(信)”等方式,突出加强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在全区积极营造不想腐、不敢腐和不能腐的良好环境氛围。
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关于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农村基层厉行节约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盐都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使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强化督促检查。健全作风建设巡查监督办法,常态化组织对“三公”经费使用、机关上下班及工作纪律、厉行节约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开展“1+N廉盟飞检”和定向监督工作,主动出击、精准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问责追究。加大“三单两制”推进力度,通过通报曝光、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等,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