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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追”制度让领导责任不再缺位

    日前,河南省政府决定,将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倒追”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201599日《新华网》

  长期以来,不少工作在讲到“领导责任”时,往往是一种表态,一种托词。一旦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问题,只是处理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却好像与此无关。于是,群众每当听到某个领导在面对失误、差错、各种问题,表示自己“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这类貌似严肃、肯定的言辞或姿态,往往不觉失笑,不当一回事。因为往往从处理结果来看,其实他什么“责任”都没有。

   这种只讲权力,讲地位,讲待遇,而不讲责任造成的现象是:一些单位出现怠于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乱象,上班赌博打牌等庸、懒、散的坏习气和坏作风屡禁不止,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自己的政绩或喜好,拍脑门决策。而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到侵害,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后,对领导者或决策者而言却无丝毫影响,倒霉的是老百姓,最终是广大群众为他们的管理不严或决策失误“埋单”。

    领导干部作为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地方的“统帅”和“灵魂人物”,就是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权力中心,当然也应当成为责任的中心,自然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下属犯错,盲目决策,损害行政机关公正形象,损害群众利益,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直接责任人员,主要领导也应负管理不严、决策失误的领导责任。实行责任“倒追”制度让领导责任不再缺位,符合从严治官的原则,是贯彻“责权利结合”,落实三严三实教育的有效举措。

   领导就是责任。 一旦认定领导应有所“负”的责任,便应该或以法,或论纪,严肃加以处理,对任何人不得姑息宽容。实行责任“倒追”制度,在领导干部的头顶高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给权力套上笼子,给社会正义增设了一道“保护阀”,这样才能让权力者“如履薄冰”地慎用权力,时刻牢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担子和责任,严于律己,从严管理,科学决策,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