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进程。市委书记朱克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荣平,市委副书记戴元湖,市委常委丁宇、刘德民、庄兆林、张礼祥、陈红红、潘道津、倪峰、尹卫东出席。市政协主席李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德祥等列席会议。
与会同志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我国未来五年发展明确了大方向、确立了大框架,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精辟透彻,为我们做好今后特别是“十三五”的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近年来,市委在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上坚定自觉、率先实践,集中全市干部群众智慧,形成一系列工作部署,探索走出增长与转型良性互动、发展与生态相得益彰、经济与社会协调并进的有效路径,盐城的生动实践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切合市情实际,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周一大讲堂”、党员冬训和党校培训等多种形式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加强干部培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的生动实践上来。要以全会精神指导“十三五”发展。牢牢把握“十三五”发展的总体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扎扎实实推进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的美丽盐城建设。牢牢把握五大发展理念,以此引领新常态下盐城发展的新实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牢牢把握未来五年发展的重点任务,按照“强富美高”要求,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把总书记为江苏勾画的美好蓝图在盐城变为生动实践。要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的新要求,着力提高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继续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放在重要位置,科学研判经济形势,落实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统筹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对外开放、依法治市、沿海开发、脱贫攻坚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讨论并通过《盐城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讨论稿)》和《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的办法(试行)(讨论稿)》。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规章制度执行,真正让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并注重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规定,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会议听取了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及我市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各级人大要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县乡人大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全市改革创新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更好支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听取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贯彻落实打算的汇报,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统战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独特优势和作用,积极拓宽统战工作领域、创新工作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以及工作手段建设,加快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全市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研究我市部分社会救助标准调整事项,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和孤儿等八类特殊人群生活保障标准。会议强调,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是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的务实之举。市委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发展,研究出台《市区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盐城市困难群众保障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着力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当前,盐城发展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提高标准不落后,抓紧实施早到位,严格督查抓落实,健全完善与发展水平、群众诉求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推动民生改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普惠于民、实惠于民、取信于民,确保不让一个困难群众在全面小康进程中掉队。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机构编制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