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纪律规矩的信仰者、捍卫者、践行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严明党的纪律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的团结统一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规矩”,等等。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和规矩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是高压线。我们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做纪律规矩的忠实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
一、带头学习领会,做纪律规矩的忠实信仰者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作为执纪监督者,必须带头学习领会纪律规矩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坚守党规党纪的政治自觉。一是,塑魂,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指出,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对讲纪律守规矩作出精辟论述。故此,我们强调规矩和纪律,其灵魂就是铸就坚定的党性和崇高的信仰。党员干部只有站到这样的高度,才能打造“金钢不坏之身”。二是,育根,习总书记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制度治党离不开科学思想的引领,否则就会迷失方向,成效不彰;思想建党的成果和经常性要靠制度治党来保障和巩固,否则就难以为继,不能落地生根。良好的纪律素养,既为做好人的根本,更是当好干部的基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为此付出不懈的修为和不倦的努力。三是,建基,不同于法律是对全社会公民的普遍要求,党的纪律规矩是党组织对党员的特殊要求。党员与群众相比,更要多受一份约束、多尽一份义务、多担一份责任。严明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执纪监督者,我们更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我们更要在学深悟透中精准把握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精神实质,为灵活运用好纪律规矩、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奠定坚实基础,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中国共产党人。
二、带头坚决维护,做纪律规矩的坚定捍卫者
作为执纪监督者,手握党纪戒尺,这是党和人民的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守好党的生命线,使党员干部不碰高压线。要从严抓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定出台镇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等制度,深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权力配置有依据、行使有边界、运行有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方式,注重把平时工作监督与制度执行情况巡查有机结合,坚持每季抽查、半年检查,全年述评,着力提高监督实效。要从严抓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一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办案,既严肃查处大要案件,又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盯“小官贪腐”、与民争利等问题不放,揪出一批虚报冒领涉农补助、违规收费、侵占社会救助资金等方面的反面典型。另一方面,按照习总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的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打预防针,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要从严抓问责。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认真处理,该自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违纪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责任,又同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追究相应领导责任,形成倒逼“收手收心”的强大震撼。
三、带头严格执行,做纪律规矩的模范践行者
作为执纪监督者,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出了问题,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大。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别人。要心悬明镜不含糊,执纪监督者身处聚光灯和放大镜下,广大群众看着,其他干部盯着,容不得一点“瑕疵”,因此心中必须始终悬着一面纪律规矩的明镜,“吾日三省其身”,常常对照检查自己,看思想是否与党的要求一致,言行是否与党的规定相统一,从小节、小处、小事上查找问题与不足,认真加以整改,从中汲取教训,通过不断自我纠偏,实现净化提升,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渐而演变为思想和行为的自觉,时时严格自律,处处把好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无条件地遵守,为其他党员干部放好样子。要心中有法不懈怠,牢固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守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依法履职,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执纪查案,始终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和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历史和法纪检验的铁案。要心中有戒不妄为,戒是戒律,要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党纪党规的红线、底线、高压线,永远不试探、不触碰、不逾越。戒是戒备,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线,被拉拢腐蚀甚至被围猎的风险与日俱增,我们要对“朋友圈”、“社交圈”中形形色色的人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不为所动,不为所用。戒是戒除。要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戒贪、戒庸、戒懒、戒散,做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 (作者系东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夏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