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建立纪审联动机制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近年来,东台市纪委利用审计部门直接监管经济活动、容易发现问题线索等职能优势,建立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联动机制,拓展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强化纪律审查工作。2014年以来,通过审计渠道共发现问题线索56条,转立案件27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
一、加强沟通联系,环环跟进发现问题。一是审前沟通“明确重点”。每年初,该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列出年度审计重点单位和重点个人建议名单,函告审计部门结合年度计划妥善安排。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部门除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外,同时抄送一份给市纪委。市纪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分析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廉政状况,制定“重点审计建议书”,列举廉政风险点和信访问题等,供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审中移送“锁定疑点”。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时,向市纪委通报审计情况不少于两次,发现违纪问题线索随时移送市纪委。对于被审计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不配合或串供及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情形的,提请市纪委派员介入,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评估,固定相关证据资料,防止案源线索流失。三是审后研判“调准焦点”。审计结束后,市纪委对审计报告进行综合研判,立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注重筛选严重违纪问题线索,又注重排查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线索,以及轻微违纪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按照严抓重管要求,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处置方案。
一、加强沟通联系,环环跟进发现问题。一是审前沟通“明确重点”。每年初,该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列出年度审计重点单位和重点个人建议名单,函告审计部门结合年度计划妥善安排。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部门除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外,同时抄送一份给市纪委。市纪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分析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廉政状况,制定“重点审计建议书”,列举廉政风险点和信访问题等,供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审中移送“锁定疑点”。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时,向市纪委通报审计情况不少于两次,发现违纪问题线索随时移送市纪委。对于被审计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不配合或串供及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情形的,提请市纪委派员介入,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评估,固定相关证据资料,防止案源线索流失。三是审后研判“调准焦点”。审计结束后,市纪委对审计报告进行综合研判,立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注重筛选严重违纪问题线索,又注重排查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线索,以及轻微违纪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按照严抓重管要求,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处置方案。
二、用好审计信息,挺纪于前处置问题。一是快查快结违纪问题。对于审计部门移送的涉及市管干部,或者涉及股级以下干部、比较重要或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直接办理;对于涉及股级以下干部、比较明显的问题线索,由基层纪委(纪检组)自行办理;对于基层调查感到有困难、有阻力的问题线索,由基层工作室指定或联合其他基层纪委(纪检组)协助办理。连申线航道整治工程专项审计中发现,梁垛段征地拆迁兑付补偿款与群众实际领取费用不符,市纪委介入调查,迅速查实了负责该地段征地拆迁的一名副主任科员虚报冒领专项资金问题。审计部门在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时发现,部分镇敬老院、学校套取挤占老人、学生伙食费,市纪委将移送的3条问题线索转交基层调查,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二是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对审计发现的轻微违纪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从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和深化改革入手,立足源头加强预防。2014年以来先后对66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诫勉或问责谈话。针对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单位超合同约定比例付款、未履行规定程序实施变更等问题,制定《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和竣工结算监管暂行办法》,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标后跟踪监督等方面入手,提高工程变更和结算的严肃性。针对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公开不规范、决策有时不透明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三是以案为鉴形成震慑。对于经济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财经法规方面的培训,增强各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抓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的责任意识。对于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情况通报会和每年召开一次的全市分系统全覆盖作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通过以案说纪,进一步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和渗透力。去年以来,审计移送的案件中有6起案件被通报曝光,先后组织教育活动263场次,32529人次接受教育。
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工作班子。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联动工作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之下开展,市纪委书记作为牵头负责人,把握工作总体部署,市纪委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副书记和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安排。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审计部门纪检组作为日常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与纪律审查相关的重要情况通报、协作事项办理、问题线索移送、信息资料沟通等事项。工作联系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压案不移、失密泄密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集中交流监督工作情况,对审计监督重点和纪律审查重点进行安排。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审计部门发现一般问题线索定期移送,重大问题线索随时移送。建立案件协作机制,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与审计业务,视情况商请审计部门提供调查核实等业务支持。建立整改督查机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市纪委向存在违纪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开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并实行整改销号和跟踪回访,达到压实“两个责任”、改进工作作风和防范廉政风险的实际效果。(陈爱明 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