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高线、知底线”《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的通知
盐纪发〔2015〕17号
关于开展“明高线、知底线”
《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知识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纪委、监察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城南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属驻盐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2016年1月1日将正式施行。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理解,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熟悉纪律处分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以“明高线、知底线”为主题的《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以考促学、以学促廉。通过测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引导他们更好地掌握和理解《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二、测试对象
全市县处级及以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普通党员。
三、测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测试时间和方法要求
全市基层党组织集中统一测试时间为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3点到5点。各县(市、区)县(处)级干部集中统一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后报市纪委宣传部,但12月26日前须测试完毕。
市纪委于12月21日上午在镜鉴信息网“本站公告”栏目内发布测试题,由各地、各单位下载后,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A4纸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网站刊出的字体等)印制试卷,集中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开卷的方式,试题题型包括填空、选择、判断和简答。
五、组织实施
测试由各地、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市直及省属单位县处级干部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县(处)级干部必须参加由县里组织的集中统一测试;其他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组织测试。
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组织测试情况进行巡视,对市直及省属单位测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区)纪委做好本地测试情况的巡视和抽查工作。因故不能参加集中测试的县处级干部,需履行请假手续,报市纪委宣传部备案,并在一周内完成补考。任何人不得请人代考。
各地、各部门不得将测试答案印发参考人员,参考人员不得将答案做好后带进考场。县处级干部试卷必须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送市纪委宣传部,由市纪委宣传部组织力量阅改存档;乡科级干部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阅改存档。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知识测试工作,将其摆上位置,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的集中测试工作。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监察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