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平:新常态要有新坚守
新常态要有新坚守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建湖县委书记 陈 平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作为县委“一把手”,更需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学习好、全面贯彻好、综合运用好《准则》和《条例》,努力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担当者。
首先,需要坚守道德高线。新修订的《准则》开宗明义,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其精神内涵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不仅是共产党人修身用权律己的行为导向,更是共产党人谋事创业做人的价值指引,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作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一方面,必须深入学习法规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学,把《准则》内容铭记在脑、刻印于心,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必须广泛学习道德典型。近年来,我县涌现出一批“中国好人”、“江苏好人”、“盐城好人”,这些凡人善举汇聚了道德正能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和学习的楷模。我们必须坚持向道德模范学习,大力弘扬身边的“真善美”,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凝聚起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其次,需要坚守党员底线。我们党之所以先进,之所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在于我们党对党员的纪律要求比普通公民的法律要求更高、更严。党员干部,既要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襟怀坦荡、克己奉公,更要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新修订的《条例》围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类行为,开列负面清单,既便于所有党员干部对照进行自查自纠,也便于纪检部门快捷地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对号入座,这为全体党员干部划出了一条做人、谋事、创业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更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需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围绕《条例》规定要求,对照“不严不实”问题清单,逐项进行回头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努力以解决问题来检验贯彻《条例》的实际成效。
再次,需要坚守做官准线。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深入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是我们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也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根本前提,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坚决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因此作为县委“一把手”,除了自身过硬外,更需要用《准则》和《条例》准线去“瞄准”基层党员干部,努力带出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制度,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完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落实责任,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严明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条例》这把尺子把所有党员干部管起来,切实做到标准树起来、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