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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特辑| 第二期:局部“塌方式腐败”调查分析(人民论坛反腐系列调查年度精选)

三年反腐路,我们如何走过?

 第一期:局部“塌方式腐败”调查分析 

【编者按】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空前,成效有目共睹。“周一拍苍蝇、周五打老虎”,“境外追逃”“整治裸官”“打击官赌”,“反腐零容忍”……反腐记录不断刷新,公众也渐渐习以为常。

回顾十八大以来三年多的反腐历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如何带领我们,跨过错综复杂的利益藩篱、拆解一桩桩眼花缭乱的腐败案件?如何叩诊最深层的腐败肌理、沉积最长效的预防腐败机制?我们党又如何通过领导最坚决、最彻底的反腐败,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汇聚标定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正能量?

紧跟中央反腐脚步,人民论坛杂志社三年来聚焦官员群体,用大数据样本分析,围绕腐败类型、发生机理、官员心态、反腐对策等,以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为主要实施机构,以《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国家治理周刊》、人民论坛网等为主要发布平台,策划组织了一系列大型反腐调查,以详实的数据分析和深刻的专家解析,迅速占据时事热点,于反腐舆论场持续发酵:

2013年:6月《基层干部误读困局》、9月《官场形式主义为何顽固》

2014年:3月《从严治吏十个疑惑》、4月《公权力异化脉络》、9月《关注官场逆淘汰》、11月《小官贪腐现象调查》

2015年:3月《官商关系逻辑困境》、4月《关于局部“塌方式腐败”的调查分析》、5月《“为官初衷”讨论》、8月《官员干事动力从哪来?》、12月《破除官场长期流弊——对干部欺上瞒下现象的调查》

……

几十万样本的反腐系列调查,过半比例专门覆盖基层党政干部群体,围绕反腐主题,从破与立两个方面,一边深入思考如何破解反腐课题,一边思索如何推动构建官场新秩序。

这些大型反腐系列调查,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吏、强力反腐的一个缩影,是对三年反腐轨迹的一个记录,也是读懂中国社会“新常态”、思考下一步反腐之路的一个窗口。

(我们欢迎转载、欢迎参与讨论、欢迎赐稿。邮箱:rmlt_zhiku@126.com、电话:010-653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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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腐败类型

第一期:小官贪腐的危害有多大?——基于小官贪腐的调查分析

第二期:一查一大帮,一动就塌方——局部“塌方式腐败”调查分析

第三期:“一把手腐败”的治理难题 

中篇·发生机理

第一期:公权力异化脉络

第二期:官商关系逻辑困境

第三期:“鸵鸟型”官员特征调查

下篇·官员心态

第一期:官员干事动力从哪来?

第二期:为官初衷大讨论

调查二:一查一大帮,一动就塌方

——局部“塌方式腐败”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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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塌方式腐败”,本质上是一种系统性腐败,“塌方”是对其“抓住一个、带出一串、挖出一窝”特征的形象化表述。系统性腐败是指一个组织出现多发性、关联性的一种腐败现象。

系统性腐败的产生则与体制环境密切相关,腐败案件多发易发且往往彼此关联,呈现出高度的组织性和嵌入性。这类腐败往往规模庞大,不仅涉及多个层级,还可能横跨多个部门,还可能会嵌入到国家、市场和社会的交叉领域中,并与其形成了某种共生关系。规章制度被践踏,潜规则成为常态,导致腐败成为某些领域维持运转的必要构成部分。

不讲规则讲人情——“塌方式腐败”中的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

现实中局部地区发生的“塌方式腐败”是官员廉政的集体沦陷,制度规矩的集体失范,道德底线的集体失守,党性修养的集体沦丧。

这类腐败背后是围绕腐败团伙整体利益而形成的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在作祟。山头主义是宗派政治,团团伙伙,帮帮派派,山头主义是圈子文化的高级形态和典型反映,圈子文化则是山头主义的思想支撑和心理认同。山头内含小圈子,圈子串联成为小山头,“权力山头”就是多个“权力圈”和“利益圈”组合。

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共同体现出了一定官场的整体权力的封闭性,权力在小范围内共享,为小集团服务,抹杀了权力的公共性。在山头主义的小圈子内,“不讲原则讲利益,不讲规则讲人情,不讲纪律讲义气,牺牲原则追求利益,破坏规矩玷污人情,违反纪律讲究义气”,严重破坏了官场政治生态和用人生态,导致权力生态的恶化。一个山头就是一个封闭的权力圈和交易的利益圈,山头内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把公权力作为权钱交换的对象,官员出卖公共权力牟取个人私利,商人依附公权力牟取非法利益。权力成为市场中明码标价的商品,权力商品化、标签化,官员之间结成攻守联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拔出萝卜带出泥,“塌方式腐败”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据人民论坛关于局部“塌方式腐败”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57.1%的受访者认为局部地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对当地政治生态的破坏性更大。在受访者看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中饱私囊”是局部“塌方式腐败”涉贪官员贪腐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专家认为,局部“塌方式腐败”的危害在于,第一,“塌方式腐败”破坏了政治系统运行的有序性。在“塌方式腐败”状态下,公共权力被运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使得公共权力的获取、分配和运行偏离原来的正确轨道,导致政治系统的运行处于无序或混乱状态。第二,“塌方式腐败”破坏了政治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塌方式腐败”使得政治系统的运行与既定的方向发生偏离,甚至有可能滑向错误的轨道。第三,“塌方式腐败”威胁着政治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局部地区“塌方式腐败”的存在,一方面有可能造成政治系统内部肌体的腐朽,使之失去发展动力;另一方面破坏了政治系统的发展环境,使之失去发展的外部保障。

“塌方式腐败”危害如此之大?谁该为此担责?

上级为下级“贪腐”保驾护航。据人民论坛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受访者认为“上面有保护伞,自己贪腐没人管”、“上面有人贪,自己没理由不贪”是局部“塌方式腐败”涉案人员的主要动机。对此系统式、层级式的贪腐,一是说明了自己的“衷心”,表明了自己和上级共处一条利益链;二是上级贪腐会向下级传达一种官场文化,告知下级也是可以贪的;三是由于上级贪腐,间接缺少了对下级的监督。另外,受访者认为涉贪人员会有“‘团结就是力量’,罪不罚众”的心理,说明当某地或系统贪腐队伍庞大到一定程度后,分摊到个人身上的罪恶感和责任感都减少了甚至不存在,这种心态给了贪腐官员心理上的安慰。

对于局部“塌方式腐败”涉贪人员的责任,多数受访者认为处于“利益链中心”的官员应受到更重的惩罚。因为“塌方式腐败”是群体性腐败,核心官员不仅在权力上拥有最大话语权,在经济上获得最大利益,还可能起到了连接、交换资源的作用,甚至会起到示范作用,将其他的相关官员也拉入贪腐队伍。另外,部分受访者认为处于“关键岗位”的官员应受到更重的惩罚。关键岗位往往意味着关键的权力,一旦存在监督漏洞,很可能会产生钱权交易、官商勾结等行为,也能起到连接作用。

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杜绝“一窝黑”

专家认为,出现局部“塌方式腐败”的根源在于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失效。

按照政治学一般原理,理论层面上来看,监察机关有效发挥其监察职能的基本前提是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保证监督主体的地位高于或至少平行于监督客体。显然,从这一角度而言,我国党政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未能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设计,局部“塌方式腐败”在一些地区的产生很可能与此密切相关。

面对局部地区发生的“塌方式腐败”,该如何进行有效的治理呢?多数受访者认为要“强化政府和社会等多元化监督”。其次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权力不透明,就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可见,较多的民众认为目前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全面、牢固,而要实现多元化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民众知情、建立有效顺畅的投诉举报途径则是第一步。受访者更期盼真真实实的监督和制度等硬机制,而非思想和教育等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