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伟: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新党规执行
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新党规执行
中共响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谢 伟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两个党内法规加强了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早学一步、深学一层,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的重要职责与任务。
一、坚持高线,守住底线,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筑牢防线
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王岐山书记也提出 “依法治国,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线上;依规治党,党员也绝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务必要放在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两个新党规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要严纪而且要尚德,崇尚“德”的《准则》是我们应不懈追求的高线,严明“纪”的《条例》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一是要知要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在其他党员干部面前树立榜样,在全社会筑牢崇廉拒腐的“防火墙”。二是要正行为。《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聚焦主业主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我们各项工作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接诉办访、纪律审查、开展监督过程中,纪律规定一定要“全覆盖、无盲区”,纪检干部一定要执纪守纪。三是要明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要协助党委牵好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健全责任分解、责任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扬起自身监督责任的“牛鞭子”,把深化问责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聚焦主业,发挥主责,监督执纪工作必须要有担当
聚焦主业主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常态,习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总的要求是:忠诚干净担当。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忠诚是第一位的要求、守住干净这条底线、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中央纪委对队伍建设步步深入,我们必须静下心、沉下身子去“学思践悟”。忠诚干净是对思想素质的要求,干好纪检监察工作则离不开担当的精神,担当不仅体现在责任上,也应该表现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效上。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过程中,我们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自觉转变执纪理念。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二是主动创新执纪方式。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三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铁面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使之动辄得咎,防止“破窗效应”,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行动
王岐山书记强调,《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作为明年工作的主线,在深化、提升上做足文章。一要把纪律规矩深刻于心。这首先要有对党忠诚、服务群众的坚定理想信念和朴素为民情怀,通过学习贯彻补好精神之“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响水在开展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中,通过“一把手”专题党课、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解读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同时,将利用廉政网站、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以漫画、图片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单位“一把手”走进电视直播间谈落实;适时开展知识测试和电视抢答竞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努力把两项法规的要求真正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心上。二要把纪律规矩落实于行。行动大于天。纪检监察工作要勇于担当重任,恪守应尽之责,做新常态下的“劲草”和“真金”。响水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的要求,立案超百件,同比上升41.4%,其中科级干部案件13件,万元以上案件34件,查办科级干部案件数连续两年在全市位列前茅。《条例》实施后,我们将以之为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特别是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抓实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整顿和村级监督组织建设,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与腐败问题,对“破纪者”动辄则咎,切实解决突出信访问题,维护农村基层稳定。三要把纪律规矩深化于道。事业发展常新,忧党兴党之思不断。学习贯彻两个新党规还要与学习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这样才能站得高,看得远,悟得深,才能深化于道、形成规矩、便于遵循。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工作作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又一次深化,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既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又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同时我们将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踏着不变的步伐,寸步不退让、丝毫不含糊、时刻不放松地推动两项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之成为党员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金科玉律”,把树“高线”、守“底线”真正化作内心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