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特别报道

郭 超:严守政治纪律打头 全面贯彻“两项法规”


严守政治纪律打头  全面贯彻“两项法规”
中共大丰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郭 超

   新《准则》、新《条例》是对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充分彰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充分突出道德教化、纪律约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真正在党员干部心中树立起纪律“底线”和行为“戒尺”,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对党绝对忠诚是严守政治纪律的核心要义。“忠诚”是共产党员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品格和职业操守,是衡量党性修养、铸炼为政之魂的“标尺”和“熔炉”,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极端先进性、高度纯洁性和强大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当前,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大考验”“四大危险”依然并存的现实挑战,党员干部如果在对党忠诚度上打了折扣、出了问题,就是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势必会防线失守、行为失范,最终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关键要做到“绝对”二字。三心二意不是真正的忠诚,损公肥私不是真正的忠诚,遇到挫折就对党产生怀疑、萌生退意更不是真正的忠诚。真正的忠诚应该是单纯的、唯一的、摒弃功利、去除私心、没有丝毫杂质、永远不会动摇和怀疑的忠诚。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把自身发展和党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始终坚守政治信仰,牢记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自觉践行承诺,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永远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模范遵循党章是严守政治纪律的内在要求。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以更高的标准践行党章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他再次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纵观“两项法规”内容,无论是“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正面倡导,还是“六大纪律”“负面清单”,归根结底,都可以在党章中找到相关依据或者原则要求。在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无论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就要从学习党章,重温党章入手,按照“四个服从”“五个必须”要求,坚决和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划清界限,自觉捍卫党章尊严,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守政治纪律的具体体现。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从政“底线”,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靠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来保障。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是理论创新,更是新形势下依纪依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实践。今年以来,大丰区纪委围绕“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求,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全力构筑立体化、全覆盖责任体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公开通报违反纪律规矩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探索实施纪律审查“三查合一”模式,营造明纪守规浓厚氛围,强化纪律姓“铁”的意识,真正在党员干部心中树起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