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炜:强化执纪问责 彰显时代担当
强化执纪问责 彰显时代担当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盐城市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 袁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中央就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它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更加凸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通过学习,笔者深切地感受到,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员工作出表率。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筑牢思想“防护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都是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开始的,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初,都有一番干事创业的抱负,但随着职务提升和诱惑增多,逐渐降低了自我要求、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出了问题。领导干部务必要带头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始终坚持崇高的精神追求,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在思想上有更高境界、操守上有更高要求、行为上有更严约束,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发展观和风险观,筑牢思想“防护线”。二是要强化纪律观念,任何时候都不逾越法纪“高压线”。法纪意识淡薄是一些领导干部跌入深渊的重要原因,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把严守党纪行规作为廉洁从业最根本的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坚守底线。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在遵守组织制度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必须在执行组织纪律上下功夫,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要坚持廉洁用权,任何时候都不突破公私“分界线”。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一个人能够走上领导岗位,除了自身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支持,也离不开家庭的付出。掌握权力,就意味着面临更多诱惑、更多风险,必须使终廉洁审慎使用权力。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在于他们私欲膨胀,多“办事”、交“朋友”、捞实惠,最终事业、家庭、个人皆损。身为领导干部,要以审慎平和的心态看待手中的权利,来不得半点私心杂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绝不能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切实做到以清廉之心从业、以清白之身做人、以清明之风率下,决不逾越法纪红线和从业底线。四是要主动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坚守从业“生命线”。自觉接受监督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尽的本分和义务,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以敢于接受监督的气度、乐于接受监督的胸襟,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有了制度要见诸行动。笔者认为,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员工群众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只有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才能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一是明责任、作承诺,层层传导压力。《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更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而“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党员领导干部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各级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实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逐级传导、人人做出承诺,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格局,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二是列清单、建台账,完善管理机制。要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列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以及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见人、见事、抓铁有痕,不空、不虚、务求实效。三是述职廉、抓约谈,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一报告两评议”内容,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局(公司)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下一级党组、监察科主要负责同志,查实情、提建议、促履职。四是强监督、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要把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督察、专项检查和巡视监督的重点,并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 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以刚性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近几年来,盐城市烟草专卖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的工作中,盐城烟草将继续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勇于执纪问责,发挥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规范运作机制。在对现行有关企业问责条款、企规负面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规范问责的各个环节,乃至包括问责决定书、书面诫勉等文本的规范。要积累形成问责案例库,提高问责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精准度,既不放过失职失责者,又有效避免问责畸轻畸重。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盐城烟草法规、监察、人事、政工、办公室、企业管理等部门,既要各负其责、自觉担当,也要在其相互之间和上下之间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协调机制,通力协作,及时沟通,确保责任追究到位,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三是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机制。在内容上,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公开问责的事由、定性和结果;在方式上,要多样化,通过内网、文件、会议、微信平台等形式公开信息,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效应;在时限上,要及时、适时,把握好“时、度、效”;在监督上,要实现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有机结合,特别是要强化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让员工群众真正行使监督的权利。四是进一步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的再监督、问责的再问责”,把《盐城烟草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等常态工作中,把定期报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倒逼各县局党组织真问责、严问责,形成落实《问责条例》制度的强大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