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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根:学深悟透“两个法规”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学深悟透“两个法规”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组长  陈友根

   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名商务系统的纪检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这两个党内法规,把握运用王岐山同志强调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努力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企业称赞、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全市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尽职尽责。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是自觉做好学习表率,学深悟透践行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两个法规”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具体的工作实际,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将掌握《准则》、《条例》作为履行职责的一项基本功,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熟读深研法规释义,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同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严格执纪、一寸不让,坚决做到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为全市商务系统的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律、守规矩的标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更要带领整个系统的党员干部去贯彻落实,着力去唤醒他们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党的纪律刻印在他们的心上。以《准则》为标准,努力看齐、模范带头,以《条例》为底线,不逾越、不触碰,让大家对纪律规矩产生敬畏,最终达到学深、悟透、践行。 
   二是正确把握“四种形态”,落实“两个责任”
   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创新。而如何正确把握“四种形态”,根本在于落实好党要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关键在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着力解决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失位缺位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市商务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做到“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市商务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并建立起责任报告、述廉评议、廉政谈话、纪检组约谈、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及沟通协商等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责任职责到位。由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履责要求、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内控机制建设以及廉洁自律、党务政务公开、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20个方面,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与行政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监督检查到位。平时工作中,局纪检组重点督查热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和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了解局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评议。问责惩戒到位。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和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的处理,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监督问责。
   三是正确对待“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
   “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我们在平时工作中,着眼于管住大多数,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向各种小节问题说“不”,给那些处在“滑坡路”、“悬崖边”的干部敲响警钟、伸出援手、治病救人。我局即将制定出台《盐城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准备采取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三种方式开展“关爱提醒”教育,让党员干部在成长路上和关键时刻有人监督、有人提醒、有人关爱。“工作约谈”突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处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之间、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做到“四必谈”,通过谈心谈话梳理工作疏漏、相互查找作风方面的不足,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提醒约谈”针对处室或下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与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旨在及时警醒、扬鞭催马,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告诫约谈”针对发现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批评教育、警示告诫,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四是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服务中心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整体上说,业务部门是“主角”,纪检部门是“配角”。派驻机构在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下,更要把“配角”演好,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做到相得益彰。我们将主动深入到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农产品市场建设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前沿,把切入点转变到对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围绕反腐倡廉难点问题,重点在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对涉及民生资金的关键环节严格把控,理清各类争取的补贴资金申报条件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做到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的全过程阳光、透明、安全、高效,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商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