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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齐标准 守住底线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成为了近期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门学习、集中全体党员宣传解读、收看中纪委张军副书记专题访谈、听取省委中心组辅导报告、赴盐城尚德昭廉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努力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地,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
  面对《准则》明确的标准、《条例》标出的底线,面对催人奋进的先进典型、令人惋惜的熟悉面孔,敬畏之感油然而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践行《准则》,如何遵守《条例》,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一次重要检验,每一名同志都应该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要坚持标准,认真践行《准则》。新修订的《准则》向全党提出“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追求,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是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更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标准。“八条规范”既体现传统特征,内含中华民族优秀美德,又富有时代特点,贯穿“三严三实”各项要求。每个党员、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主动向标准看齐,正确认识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在从政、用权、齐家、修身等方面廉洁自律,努力保持政治本色。
  要守好底线,严格遵守《条例》。《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85条内容,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出了一份“负面清单”,划出了不可突破的行为底线,明确了治党管党的尺度标准。所有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懂规矩,知进退,切不可把《条例》当作纸老虎、稻草人。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负责人要敢于担当,手握戒尺,严格执纪,努力维护《条例》的权威性。
  要以身作则,全面履行责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员干部就意味着忠诚、担当和干净。如果没有责任落实,不能带头示范,《准则》、《条例》将只能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不能落实到行动上。我们要继续深入组织学习,主动顺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用好《准则》和《条例》,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努力做践行《准则》和《条例》的示范者。(作者杨子江,系东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