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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委出台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 规范提名考察程序

    近日,响水县委办公室印发了《镇、中心社区、园区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紧扣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调提名考察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强调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既可以提名纪检监察系统内干部,也可从其他干部中遴选提名。并且提出,县纪委要会同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同时,贯彻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要求,结合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设置实际,对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也作了明确。派驻纪检组长和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与镇区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相同。不同的是,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将由县纪委提出人选,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印发后,县纪委将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紧扣提名考察这个“关键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好配强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等“关键少数”,切实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陈宝金  刘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