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践行“四种形态”提升执纪效果
2015年以来,东台市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改进执纪方式,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都以“四种形态”为标准,分类处置,注重抓小抓早,执纪效果明显提升。2015年立案271件,总量和增量均位居盐城各县区第一;党政纪处分206人,其中轻处分164人,占79.6%。
一是“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为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了来访、电话、邮箱、网络、微信等全覆盖的受理平台,积极拓展其他问题线索来源途径。坚持执行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各镇区、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每月排查一次问题线索,填写《问题线索月报表》,无线索的实行“零报告”制。组织开展纪检干部接访、约访和全员走访活动,在倾听群众呼声中收集线索。注重从党风巡查、专项治理,从执法机关和经济监督部门,从正在查办的案件以及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和群体性事件中发现线索。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协作,变过去仅运用审计结果为介入审计全过程,建立纪律监察和审计监督联动机制,经审计渠道发现问题线索31条,涉案42人。
二是“零积压”处置问题线索。2015年共收到各类反映问题线索517件次,仅有1件暂存,其它问题线索都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处置到位。建立了问题线索办理结果跟踪反馈和督查机制,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都得到及时办理,坚决防止出现久拖不决、束之高阁的情况。
三是“严要求”查处违纪问题。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也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使之在纪律审查中占大多数;既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也重视审查违反“六项纪律”的违纪行为,尤其重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查处。2015年深入开展奢侈浪费、为官不为和侵害农民利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查处各类典型案件9起,处理党员干部31人,纠正违规发放各类涉农补助资金200多万元。
四是“广视角”放大审查效应。坚持严抓重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实行预警告诫,2015年谈话函询党员干部67人次,实施预警告诫17人,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31人,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出台《市管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科级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通过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廉政鉴定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通过健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土地出让和资源开发等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体系,加大问责力度,2015年对落实责任不力的5名科级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68人次。(储海清 周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