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财政局:“三个推进”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勤廉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努力营造有利于激发活力、增强动力、提升能力的优良工作环境,2016年,阜宁县财政局以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基础,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创优服务环境为核心,集中整治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行“围绕工作问事、围绕职责问人、围绕效能问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一是推进转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建立作风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局长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班子成员按条线负责、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作风建设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切实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局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实行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强化“有为才有位、有位必尽责、失职要让位”的意识,大胆负责、勇挑重担。认真落实好财政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并实行全过程督导,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责任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个人,确保可追溯问责,避免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责任感。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对局党组和局务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以目标绩效考核为载体,及时科学分解下达任务目标,责任到科室(中心、站),明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岗位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重规范,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组织好对财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党务、政务的公开力度,不断扩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公开促依法行政,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按照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加强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使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经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必须追究其责任。严格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责任人,对每名干部职工的工作实行绩效考核,把实绩作为机关干部提拔任用、岗位交流的主要依据,激励机关干部学先进、争一流。
三是推进提效能,坚持质量为先。强化创先争优意识。领导干部要强化有为意识、争先意识,勇于争创一流、勇于探索突破、勇于赶超进位。自觉提高工作标杆,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看齐,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展业务岗位练兵。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财政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树立业务标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岗位练兵提升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学历教育、职称继续教育,积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努力做到以考促学。锻炼培养一批工作骨干,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切实做到精益求精。围绕提升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施限时办结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充分利用办公网络平台,简化公文流转程序,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以外部监督和意见反馈,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