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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守纪标杆

“你们还在正常上班吗?我想报送个信息。”2月6日下午三点半,收到一位乡镇干部的短信。我看着短信,觉得有些奇怪,为何他要在前面多问句“你们还在正常上班吗”?当时也没多问,就回他电话说:“我们上班的,你把信息发到纪委邮箱就行了。”

过年的时候刚好遇见这位乡镇干部,他笑着说:其实那天是春节放假前最后半天,想探探你们纪委还上不上班,如果你们不上班的话,我们也想跟着早点下班。

原来如此!我们纪委干部的一举一动,干部群众都在默默关注,特别是在守纪律这方面,纪委就是他们遵规守纪的标杆、尺子。

记得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不久,在全县还没开展宣传之前,我与办公室的同志把两部法规制成图解宣传画,张贴在办公室外的宣传栏。没想到,没过几天就陆续有别的单位、部门来我们办公室要宣传画的电子版。他们说看了我们的宣传画后,觉得也应该在自己单位宣传。有位乡镇领导来的时候说,纪律方面纪委一直走在最前面,跟着你们肯定没有错。

有一次,我跟县里其他部门的干部一起下乡调研。回来的时候,有位乡镇干部提着一袋东西跑到我们车边,说是给我们每个人几个粽子,留着路上吃。当时,车里的其他干部,你看我,我看你,都没说话。到底拿不拿,我心里也很纠结。拿,不合规矩;不拿,怕凉了别人的心意,也怕车上的其他干部说我们纪委干部不通人情。但最终,我还是咬牙说,谢谢你的好意,但这个粽子我们不能拿,这是不合规矩的。于是,大家也跟着一起拒绝了。在回来的路上,大家聊起刚才的事,有位干部坦言,不拿那个粽子,心里舒服多了,有这次开口拒绝,以后就算遇上再熟的人,也敢直接说不符合规矩不能要的话了。事情聊开了,我自己心里也舒畅了很多,既为自己能坚守原则而高兴,也为自己的小小举动能带动身边的人感到欣慰。

平时,单位领导常教育我们,律人者先律己,我们纪委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我们去核查别人有没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之前,要先核查自己有没有这样做;我们要求党员干部不能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首先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自己不能做。

再多的道理,都不如身边人以身作则来得实在、有效。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身边的干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是纪委形象的代言人,因此,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严格自律,成为身边人的守纪标杆。

(林志清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