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东西不能拿
从我记事起,母亲就是闲不住,白天上山干活,回家做饭洗衣、喂鸡喂猪。我童年的时候,家乡云南省罗平县富乐镇河外村没通电,家家户户用煤油灯照明,母亲时常靠煤油灯照明为一家人缝补衣服。
我母亲没有上过学读过书,她为了让我能进学堂读书,靠省吃俭用、卖鸡蛋的钱为我交学费、买作业本。
我在母亲的教育下,1998年高中毕业后考进了警校,2000年9月毕业分配到罗平县公安局工作,2002年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罗平县公安局工作至今。
我在母亲的眼里永远是一个孩子,如今我有了工作、有了家庭,母亲依然用“别人的东西不能要”要求我,这句话陪伴我成长,铭刻在心。
由于民警这一职业的特殊性,我回家的机会越来越少,节假日多数加班执勤,更很少回家陪伴母亲。我每晚必做的“功课”就是给母亲打电话。
2012年春节我值班,除夕那天下午七点多钟,华灯初上,鞭炮声忽远忽近,年味已浓时,我掏出电话想问问母亲年饭准备得怎样,但是电话打不通。第二天中午,电话终于打通了,是父亲在接。晚上得暇,我向家里打电话,依然是父亲接。好奇怪,平时经常是母亲接电话,怎么今天不接我的电话。在我追问下,父亲才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你妈在大年三十晚上跌伤烫伤了,动不得”。听到父亲的话,我急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我带着哭腔问父亲怎么不早说。父亲说:“怕你知道后担心,影响工作。”春节后,我才接母亲到县城住院治疗,二十多天才康复。
今年,我母亲八十多了,年老体弱,三天两头到村里的诊所打针拿药,我给她的钱大多数都花在了医疗费上。我给母亲打电话时,她还是重复“别人的东西不能要,要把工作做好……”我母亲辛劳一辈子,经常教导我,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人做事。母亲没有留给我什么物质和金钱,她用高尚的操守、清白的处世方法,把自己的精神财富传给我,留下一种淡泊宁静的优良传统,留下一种安贫乐道的做人做事方法。
工作之余,我学习许多家庭助廉的故事,纵观历史上那些有建树、有出息的名人,大都深受其母亲思想的熏陶。战国时期孟子之母“孟母三迁”、“断机教子”;战国时期田稷的母亲“田母教子拒金”;东晋陶侃之母“截发筵宾”、“封坛退鲊”;唐朝崔玄晖之母“崔母教子忠清”;宋朝时期欧阳修之母“画荻教子”、“精神至上”;宋朝岳飞的母亲刺字“精忠报国”;宋朝寇准母亲“寒窗课子”。古代明理贤惠的好母亲很多,她们都非常注重对子女品德的培养。她们的事迹被广为传颂,她们的后代成为国家的栋梁,影响中华儿女一生,并成为学习的典范。这些贤母影响子女一生的重要因素,即“环境、坚持、交人、清白、艰苦、精神、忠诚、爱国”。
我母亲普通平凡,讲不出高深的理论,但她经常重复“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句话我入脑入心。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饭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东西不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走端行正;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塑好一名警察、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