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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纪审制订四项机制 联动有章可循

  日前,射阳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创新纪律审查和审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和审计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互补优势。

  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联动办案机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以及省市县“十项规定”要求,纪委监察与审计部门联合办案10多起,共享案件线索20多件,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督查,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联动效应显著。

  《意见》由4个部分12个方面组成,建立和完善了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信息移送机制、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查处整改机制、建立纪律审查与审计工作联动的组织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为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更好地协调合作制订了规章。

  《意见》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事项提出审计建议,作为县审计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重要依据以“重点审计建议书”形式,对廉政风险点和重点问题等提出审计建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线索按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一般问题线索集中或定期移送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中发现与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范围相关问题时及时通报审计局。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应共同对审计报告结论和审计建议进行综合研判,筛选排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意见》指出,专项审计调查和专项巡查督察有机结合,共同选择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项目或重点资金,开展以专项审计调查为先导、以专项巡查督察为补充的专项检查;每年共同选择确定一至二个行业进行系统审计和审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和加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惩防并举有机统一。建立季度会办交流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加强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遵守保密等工作纪律,对压案不移、失密泄密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薛国春 陈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