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红包?此路不通!
3月8日上午9点58分,我正在开会。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个不停,我想一定是有什么急事。一看,是个很熟悉的号码。
“喂,是黄组长吗?我是李家省。”
“李校长啊,你好,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有一件事,我想了半天,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说了肯定要得罪人,不说就是失职,所以,想了想还是跟你说一下,希望你引起重视,防止一起可能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哦!是什么情况?你能不能说具体一些。”
“是这样的,今天,县里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县‘班班通’(简易多媒体教室,包括黑板+投影仪/触摸一体机等设备)项目进行验收,作为教育局党组成员,我分管局信息中心工作,我也被抽调参与验收了。”
“这是好事嘛!难道在验收中出了什么事?”
“是的,刚才验收组在验收教育局的机房时,因学校有急事,我临时离开。我在教育局门口等车时,我县‘班班通’中标单位也是项目实施单位——贵州某公司一位姓何的项目负责人硬塞给我一包烟和一个红包,这个我肯定不能要,就退了回去……”
“对,你做得对。不管红包里的钱是多还是少,收了就是违纪行为。”
“是的,所以我不能收,也不敢收。但是,他们想让验收人员在验收中多照顾他们,我怕他们对其他同志也采取这种办法,那就害了我们的干部,你是纪检监察干部,请你跟他说一下吧。”
“好!谢谢!你反映的这个情况很重要,感谢你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
“但是,这事你最好别跟其他人说哦,要不然我肯定要遭人恨了。”
“李校长,你也是教育局党组成员之一,也是领导干部,是干部就要敢于担当,如果我们都怕得罪人的话,纪检监察工作谁来干呢?你说是吧!如果因此制止了一起违纪行为的发生,挽救了干部,你是在做好事呢!没什么可怕的,即使他们现在不明白,以后也会明白的。”
“那行,就听你的。”
挂了电话后,我感到问题严重,弄不好在这次的验收中就会有干部违规违纪了。于是,我想分别给参加验收的人员逐一打电话,但考虑到参加验收的人此时可能与施工方人员在一起,怕他们接听电话后影响不好,所以我就拟写了如下短信息对参加验收人员进行提醒:“各位领导、同志们:2016年3月8日,在学校实施的‘班班通’验收工作中,你们辛苦了!但在你们辛苦工作的同时,请认真履职、廉洁履职,杜绝验收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如有或发现有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请自行纠正或与县教育局纪检组反映或联系,电话:18932075...,谢谢!”
鉴于这次验收的项目时间长,项目分布的范围广,同时,考虑到验收的人员是否都收到了短信息,下午,我又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再次提醒验收人员。
最终在项目验收结束后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很及时地发现问题、并及时开展监督,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尽到了纪检监察干部应尽到的监督职责。通过这件事,我体会到,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履责、敢于担责,不要怕得罪人,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同时,我要告诫那些想通过送红包达到某些目的的人,此路不通。
(作者黄顺厚系贵州省册亨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