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并非终点
4月18日一大早,我和往常一样翻看着报纸,突然在《杭州日报》一篇介绍某项目进展的报道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西湖区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某。
我立马拿起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田局长,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的消息了,你主抓的项目做得不错嘛!看来你已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了!”
“王组长,请您放心,抓好了业务我也不会忘了管好队伍,现在主体责任四个字已深深刻在我脑子里了。”田某的话语,让我颇感欣慰。
挂了电话,我回想起当时和田某约谈的情景。
今年3月,田某因分管单位违规使用未入账资金而被追责。组织安排我和该局党委书记一起对她警示约谈。
谈话刚开始,还没等我把“导语”讲完,田某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她稍稍平复了情绪,向我们倒出了心中的苦水:“这些年,我任劳任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地干,也取得了比较好的业绩,自我要求也很严,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平时也经常抓下属的教育提醒,到头来却落得个被问责……”
我赶紧递给田局长一张纸巾擦泪,把话题引向她的履责过程,分析解剖式地与她交流履责的思路与方法、要求与结果:“田局长,我们知道这几年你做了不少工作,业绩也是响当当。但履行职责不等于履责到位,工作抓了不等于抓得有效,工作业绩不能抵消履责不力。现在,各地都在落实‘一案双查’,下属出问题,领导担责任,为的就是要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希望你能吸取这次的教训,今后,不仅要干好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自己做到廉洁自律,更要管好下属。”
田某擦干了眼角的泪花,低头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她对我说:“现在细想,以前我在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确实停留在面上抓比较多,平时只是嘴上讲讲,缺乏针对性强的有效措施。这次问责也给我提了个醒,一定要带好队伍,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谈话结束后,我们了解到,区纪委“勤廉西湖”官方微信上发布了田某被问责的消息,她的亲朋好友纷纷打电话向她询问。
担心她有思想包袱,我和纪检组的同志再次来到田某的办公室。看到田某的眼睛红红的,我正想开口安慰她几句,不料却被田某抢了先:“王组长,今后我一定会严肃认真地把这份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尽心尽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再让自己流泪!”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神情坚毅、语气坚决,本想再找她谈谈心的我,顿感无需多言。
这次约谈经历让我感触良多:问责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但问责不是终点,而是起点。问责的真正目的,在于通过惩处的震慑作用,倒逼党员领导干部把应尽的责任扛起来,使其切实认识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把责任真正记在心头、扛在肩上,并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作者王贤仕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