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维达:着重把握“三个关键”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着重把握“三个关键”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共盐都区委书记 羊维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尤其要突出注重以下三个关键: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要突出“全面”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拓展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要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把全面从严的要求,嵌入党的建设每项工作之中,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全面从严的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切实把责任导入党的组织的各个层级,以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业意识、主角姿态和主动精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突出抓好重点责任落实,以重点责任落实带动全面责任落实,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要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当前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调主体责任是重中之重,体现了主体责任在从严治党中的龙头作用,体现了党委在从严治党中的管总地位;但并不是说监督责任不重要,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最重要、最有力的抓手,把责任追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以最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地见效、保持长久。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关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干部使用、人员配备、后勤保障上给予支持,给纪检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环境。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
“一把手”作为地方和部门单位的领头羊,其行为决定一个地方和部门单位的走向,“一把手”的作风影响着整个地方和部门单位的作风。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要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督促引导党委书记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意识;要坚持科学定责,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