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得罪”比晚“得罪”好
为了加强公车管理,今年3月的一天,区纪委派出4个暗访组,到全区开展暗访。我负责带领其中一个组在江北片区暗访,无论是景区停车场,还是餐饮娱乐场所的停车场,见到有疑似公车,我们就上前录像取证。
暗访结束后,我们马不停蹄地返回单位,对录像进行甄别,查找问题线索。在这个过程中,一辆停在私人停车场的疑似公车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经过初步核查,我们了解到,使用该车的是某学校负责人。而听到张某某这个名字我一下子愣住了,这不正是我的中学同学吗?
当天下午,老张来到我的办公室:“老罗,我就是昨天晚上因为公务晚归,想着把车停回学校太麻烦,就随便找了个地方停放。车子在外面放一下也不是什么大事,你看咱俩也是老同学了,你就多关照关照,通融通融,我下次一定会注意的。”
“老张,你作为学校负责人,应该很清楚按规定,完成公务后公车应回本单位存放。咱们是老同学,可工作归工作,希望你能理解。”我认真地说道。
老张听了我的话,脸有些微红,但也不好再说什么,转身便离去了。
“该通报的必须通报,该处理的必须处理!”经过区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我们将这起违规情况在全区公开通报,并由张某某所在主管局责令整改,完善相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责成张某某在单位作出深刻检查。
后来我们检查此事的整改汇报材料时,发现单位会议记录中参会人员没有老张这个当事人的到会签名。于是,我们再次责成所在单位主管局重新派人参加,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
这件事过了十多天,我在路上偶遇老张,但他忽而斜视当做未见,我主动招呼,他却听而不闻。联想起前几天材料“漏”签名的事件,再加上老张的“视而不见”,我猜他十有八九是对我有了成见。
明白了根源,我起了到老张家中看看的念头。
那天晚上,我敲响了老张家的门。他开门见了是我,愣了一下,带着怒气质问道:“通报也通报了,检查也写了,你还来找我做什么?”
我觉得这是个给他做思想工作的好机会,便耐心开导他:“老张,我知道你心中有气,觉得我们是老同学,我这样做太不给你面子。但正因为我们是多年的好同学,我就更不能讲情面。公车偶尔在外面停放也许不算什么大事,但反映的是自觉自律的问题。如果今天我小事化了,你可能就放松了对于违纪行为的警惕性,慢慢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久而久之就可能滋生出其他一些‘坏毛病’,到时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就晚了,所以我宁愿现在对你不讲情面。”
听了我的这番话,老张呆立了好一会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涨红着脸,拉着我的手,说:“老罗,我之前只一心埋怨你为了一点小事就小题大做,一点都不顾同学情面,没曾想你是为了我好。”
与老张挥手道别后,我也是感慨良多:明察暗访这些年,遭遇过许多的不理解,甚至误解。多少人对我说过,别太较真,毕竟大家在一个小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差不多就行,太较真会伤和气。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凡事怕得罪人、当老好人,那就是工作严重失职,也是对组织的不负责。在我看来,早“得罪”比晚“得罪”好,因为大问题都是从小错误开始的,在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告诫,可以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好干部”变成“阶下囚”。(作者罗健泉单位: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