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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过方能自新


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告诫,也有“知错即改,善莫大焉”的规劝。其深意在于,人们必须勇于正视和改正错误,并且痛改前非、下不为例。如此,方能悔过而自新。

清朝康熙年间,郭琇任吴江县知县。时任江苏巡抚的余国柱十分贪婪,公然向所属各州县索贿。郭琇迫于压力搜刮民财。一时间,郭琇“以贪黩闻”。几年后,江苏巡抚换成汤斌,他特意把郭琇叫到省城,当面教育他要以廉洁为重。从省城回来,郭琇立即叫人打来几桶水,使劲地冲洗大堂,向众人承认错误,并郑重宣布:以前的郭琇不存在了。果然,他说到做到,铁面无私,成为“铁面御史”。

观照当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的确有一些党员干部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面对党组织的严管与厚爱,不少党员干部思想受到触动,能够幡然悔悟、知错即改,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比如,湖北省襄阳市3名违纪的党员干部,不因受到处分而意志消沉,而是从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成为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的典型。但也有一些干部因为受处分而情绪低落、意志消沉。

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也不可能一马平川、一帆风顺。能否改正错误、重新踏上征途,要紧的是对待错误的态度。如果因为犯错就轻易放弃,那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信任。对一个人的成长而言,错误就像肥料之于植物,看似糟粕,其实却能够提供不可或缺的养分。既然因为错误付出了代价、交了学费,那么代价就不能白付、学费就不能白交。党员干部必须从严管中感悟厚爱、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从而不断激励自己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现实生活中,不少同志在犯过错误并认真改错之后,重新受到组织的信任和人们的尊重。“如果你问一个善于溜冰的人怎样获得成功时,他会告诉你‘跌倒了,爬起来’,这就是成功。”期盼那些因犯错误而受到处分的同志拿出“知耻而后勇”的精神,调整心态,重拾信心,放下包袱再出发,挣脱“旧我”,重塑“新我”。(向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