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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建设、 严查隐身变异“四风”问题的通知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建设、
严查隐身变异“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严查隐身变异“四风”问题专项督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盯重点环节。五一、端午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节日特点,继续盯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福利、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重点关注公款购买赠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偏远农家乐公款吃喝;婚丧喜庆事宜分散宴请、变相收受礼金等隐身变异“四风”问题。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做准备早预防,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创新监督方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的调查研究,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大力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运用好新媒体、新技术,深挖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三、落实督查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尤其是《关于开展“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盐纪办发〔2016〕8号)中明确的各责任单位,既要强化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督查,也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联合督查,切实承担起督查主导作用。
   四、严处违纪行为。五一、端午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隐身变异的“四风”行为,要直查快结,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从严从重处理,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重大问题该发现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节日期间,市纪委将选取部分地区、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监察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