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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代的法治与廉政(下)

国有常经:以“经”为准绳

“经”和“权”是古人常用的一对概念范畴。经指恒定不变之理,故古人又称恒星为经星。同时,最重要的典籍著作被称为“经”,即意指其中所记载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恒定不变的真理。权在这里则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灵活性。我们常用的词语中,有“权宜”、“权变”等,都是这个意思。

《孟子·离娄上》记载了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孟子善辩,且大力推广儒家学说。当时有个叫淳于髡的齐国人想刁难孟子,问孟子道:“男女授受不亲,礼与?”所谓授受,就是给东西和接东西,按照儒家所维护的古礼,普通男女之间不应该发生授受关系。所以孟子回答说:对啊,这是“礼”。淳于髡也是个辩士,先前的问题事实上是他给孟子挖的一个坑,他知道孟子肯定会这么回答。于是接下来问道,如果一个男子看到自己的嫂嫂溺水了,要不要伸手去援救她呢?淳于髡自以为这个问题让孟子陷入了两难境地。因为孟子回答该救的话,那就违背了之前他所肯定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古礼。但如果孟子回答不该救的话,那这个人还有基本的良知道德吗?所以,在淳于髡看来,孟子怎么回答都是错。孰料正当淳于髡为这个“高明”的设计自鸣得意的时候,孟子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回答扔了过去:看见嫂嫂溺水而不去救她,那是豺狼啊,哪是人啊!弦外之音,大概是想说,能设计出这么个问题的人,也是豺狼之性吧!孟子接着说,没错,男女授受不亲是礼,礼是经,是要遵守的。但这只是指一般情况。人们在生活中总会碰到特殊情况,比如看到嫂嫂溺水。这个时候就不能死守经典教条而抛弃人的良善本性。所以孟子说,看到嫂嫂溺水,当然要施以援手,这是一种“权”。

孟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特殊情况下死守教条,未必能达到“善”的目的。这种情况下,要思考的是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才是真正的“善”。这就是考验人们权衡能力的地方。孟子说古代所有的圣人中,最伟大的是孔子,因为孔子是“圣之时者也”。这里的“时”,在意义上与“权”非常接近,就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时而恰当的调整。

《孟子》中的这个案例,讲的是礼这一方面的经和权。中国古代礼和法有很密切的关系,把这一思维运用到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法治精神上,同样适用。

关于法治问题上的“经”和“权”,我们还是以商鞅变法中的一个故事来说明其中的道理。我们在上一篇里介绍了商鞅“立木取信”的故事。通过这么一件事,商鞅认为该立的“信”,已经树立起来了,是时候颁布新法了。于是他把拟定的新法律向全国民众公布,并加以施行。孰料事情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简单。在这个过程中,商鞅遇到了不少麻烦。

首先,安于习俗是普通人的本性,所以新法在秦国刚颁布的时候,有数千人特意跑到国都来说新法不好。想想也是,秦国这么多人口,祖祖辈辈都是按原先的生活方式活着的。商鞅的法令不仅彻底变革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甚至要改变最基本的家庭组织方式。普通老百姓一下子哪适应得了这么剧烈的变化!其次,不能跟着新法令节奏走的,除了普通百姓外,还有高层人士。这些达官贵人们抗拒新法,除了适应问题外,还有利益关系在里面,更为棘手。恰在此时,连太子也触犯了新法令。商鞅试图抓住这个机会来立威。

但这事说说容易,真处置起来,将面临很多难题。商鞅那个时代的刑法,主要以肉刑为主。有所谓五刑,指的是墨(在脸上刺纹刺字,并用染料着色,也称“黥”)、劓(割鼻子)、剕(砍脚)、宫(阉割)、大辟(杀头)。这些肉刑的本质,就是让人体的某一部分离开身体。这和唐宋以后不以损毁活人肢体为目的的五刑——杖、笞、徒、流、死——有所不同,体现出早期刑法的残酷性。于是问题来了。太子是国君的储备人选,在位的国君去世后,他将继承国君的位置。如果现在依法处置太子,对之施以肉刑,哪怕是最轻的墨刑,也将有损国体。试想,曾被施以肉刑的太子,有朝一日成为国君,在接见外国使节的时候,其不雅的身形外貌岂不是要被外人取笑?这种情况如若发生,当然是很损国家体面的。

商鞅处理这件事,一来要树立法律的威严,二来要让人们明白法无例外,不存在选择性执法;同时又要顾全国体。这个矛盾如何解决?最终,商鞅找到了一个打开僵局的缺口。按照当时的制度,国家给太子配备过两位老师。老师的责任就是教导、规训太子的日常行为,使得太子的一举一动都能符合礼仪、法度。从这个角度说,太子犯法这件事,当然也可以被认为是太子的老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如果这两位老师是时时刻刻按照国法规范教育太子,并取得效果,那么太子就不会有不当行为。

既要处理这个案件,又要顾全国体,不能损伤太子的容貌、肢体,那么向太子的老师问责,无疑是一个讲得通的手段。于是商鞅下令处罚了太子的这两位老师,一个叫公子虔,一个叫公孙贾。公子虔被劓鼻,公孙贾被黥面。黥面就是用刀在人脸上刺出图文,然后用墨染上色,让人一看这张脸就知道这是个犯过罪的人。我们今天常说坏人不会写在脸上,古时候还真能把“坏人”写在脸上,就是通过这种刑罚。

虽然太子没有受到刑罚,但太子的老师,身份亦是何等尊贵,而且都是秦国上等贵族。他们因为没有尽到教导太子的职责,而被商鞅当作囚徒处理,可以说是被树立为全秦国不奉公守法的头号反面典型,颜面扫地。公子虔被割了鼻子,尤其见不得人,于是杜门不出整整八年。商鞅则通过这件事树立了新法权威,让全国上下都看到了触犯法令的后果。这个教训,对普通人来说当然是深刻的。太子的老师,尚且严惩不贷,何况是普通人。于是,新法经过商鞅立信、立威双管齐下,在全国推广开来。秦国也逐渐成为强国。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商鞅非常巧妙地把握住了“经”和“权”的关系。法不容情、法无例外是“经”,而“权”不是对“经”的歪曲、背离,更不是破坏,而是对“经”的有效补充。商鞅从追问老师教导责任的角度,对太子进行处理,可以说是“经”“权”得宜的极佳案例。

大蠹亡国:伯嚭亡吴的教训

大蠹亡国的故事,古来就有。春秋时代,吴国太宰伯嚭收受越国贿赂,导致本国灭亡的故事,尤其广为人知。伯嚭的身份、经历,和伍子胥有些类似。原本都是楚国贵族,因在楚国受到迫害而逃亡到吴国,先后成为吴国大夫。然而两人在决定吴国命运的道路上,却发挥了完全相反的作用。

公元前6世纪后期,在前后几任吴王的努力下,吴国一度在列国争霸的舞台上风头很劲,屡胜强邻楚国。后来到了吴王阖闾时代,在伍子胥、孙武等名将的辅佐下,更是在公元前506年攻入楚国都城郢,迫使楚昭王外逃。其后,吴兵虽退,但楚昭王慑于吴国的威力,将国都迁至鄀。阖闾在之后的伐越战争中受伤去世,太子夫差继位。

夫差继任为国君后,任命伯嚭为太宰,命他训练军队以备再度伐越。太宰是官阶很高的职位,故之后史书中提到伯嚭,常称他为“太宰嚭”。两年以后,伯嚭训练的这支军队被用来伐越,并取得了胜利。越王勾践被打得只剩五千残兵。于是越国开始向伯嚭输送贿赂,希望伯嚭能说服吴王夫差停战和谈。伯嚭在接受贿赂之后,开始游说夫差。但与越国和谈的建议遭到伍子胥的反对,他认为越王勾践是能吃苦、有毅力的人,此时停战让越国得以喘息,他日必为吴国祸患。但吴王没有采纳伍子胥的建议,而是听从伯嚭与越国媾和。

此后夫差试图利用齐国内乱而北伐,伍子胥认为这个策略不正确。留着越国这样的心腹之患不解决,反而北上与强齐结仇,是不明智的选择。夫差没有听取伍子胥的意见,并在此后的伐齐战争中取得了胜利。骄傲自大的情绪使得夫差更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也与伍子胥等人逐渐疏远。若干年后,夫差为争霸中原,再度伐齐。于是勾践再次以丰厚的财宝贿赂伯嚭,希望通过伯嚭向吴王致意,愿意派兵为吴王助阵,共同参与伐齐。伯嚭在收受越国贿赂后,替越国游说非常卖力。伍子胥再次劝谏夫差,伐齐非为急务,且不得实利,而近在眼前的越国才是真正的心腹之患。伯嚭为对得起越国的贿赂,便在吴王面前诋毁伍子胥,声称伍子胥是看到吴王上次伐齐成功,耻于自己劝谏之失策,故这次又来阻挠伐齐,试图沮丧士气,并乐于看到吴王的失败。

伍子胥因担心吴王夫差的伐齐战略将吴国带入灾难,便借出使齐国之便利,将儿子托付给齐国的友人,同时称病,不愿意参与伐齐战争。这两件事当然成为伯嚭攻击伍子胥极好的把柄。伯嚭对吴王说,伍子胥称病不出,又将儿子寄养在齐国,对内沮丧士气,对外结交诸侯。我们倾全国之力伐齐,伍子胥却在国内,这一点不可不防啊!夫差觉得伯嚭说得很有道理,又恼恨于伍子胥屡屡阻挠自己的计策,于是干脆下令将伍子胥赐死。

伍子胥死后,夫差开始伐齐。这次伐齐虽然没有取得辉煌的战果,但在随后几年里,夫差持续推动北进策略,取得了不少成绩,并在公元前482年,倾全国之力北上中原,召集了黄池之会。黄池在今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南。这次盟会,不仅有鲁国、卫国等传统重要诸侯国参与,连早期的中原霸主之一晋国国君也来参与了。这样的盟会,往往是各诸侯国对召集盟会者霸主地位的承认。通过这次盟会,夫差实现了以南方偏远之国称雄中原的梦想,但吴国的厄运也随之来临了。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五版)

就在夫差召集黄池之会的同时,越王勾践趁吴国国内空虚,领兵攻进了吴国,并杀死了吴国太子。夫差此番倾国北上,也是在消耗了很大实力之后才获得北方重要诸侯国的承认。他没有想到,当年的手下败将越国,经过这几年的蛰伏之后,忽然成了劲敌。伍子胥不祥的预言,似乎实现了。此时吴国军队因在中原争霸过程中消耗了过多实力,已无力再与越国这样的新锐军队作战。怎么办?吴王夫差只得派遣使者向越王勾践求和。勾践却不像夫差当年那样通融,在拒绝媾和之后,一举消灭了吴国。

为保存越国,并为越国崛起争取到宝贵时间的伯嚭,却没有在吴国灭亡之后成为越国的新宠,反而被越王杀死。伯嚭被杀的理由是:“以不忠于其君,而外受重赂,与己比周也。”当初给伯嚭输送厚重贿赂的越王,现在诛杀伯嚭的理由,正是因为他当初收受了这些贿赂。

有句古话,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一根毛,伯嚭始终没有弄明白自己赖以依附的皮在哪里。他在享受着越国送来的美女珍宝之时,哪会想到有这一天。而越王勾践却把这一点看得很清楚,伯嚭绝不是越国这张皮需要的毛。以伯嚭对待吴国的经验来看,若让他进入越国官僚的班子,可以预料他将来可能对越国造成的伤害。所以越王杀他的理由是贪图贿赂而不忠于国。这样没有立场、没有根本的人,怎么可以信任。

所以对于人来说,最最重要的,莫过于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不要让自己成为无皮可附之毛,更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而去伤害自身赖以生存的那张皮。而对于国家、组织来说,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需要的,通过这个故事,不是一目了然吗?(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