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私利的商人
在商言商,经商求利,这是古今中外通行的道理。但在上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的兴国县长冈乡消费合作社的商人们,却留下了经商不求利的“怪事”。
1931年,红军取得第三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后,敌人加紧了对苏区的经济封锁,兴国城乡市场萧条,商品奇缺,作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食盐和布匹更是有价无市。兴国县长冈乡顾岭村的苏维埃干部,决定派人去白区采购。大家推选共产党员李奎应负责采购的工作,因为他曾经担任过中共兴国地下县委的交通员,机智勇敢,头脑灵活,经常出入封锁线。
李奎应果然不负众望,他带着李其尚、王仁森两个帮手,冒险从白区采购回三挑稀缺物资,分给群众。群众得到了当时罕见的食盐和布匹,喜出望外,纷纷拿钱要他们再去采购。李奎应趁此机会以每股五角的标准,集股八十元,创办了顾岭村消费合作社,把苏区出产的物资销往白区,再从白区购回苏区紧缺的商品。
顾岭村消费合作社创办半年,生意十分红火,社员们分得了几倍的红利。但李奎应等人却没有占半点便宜,他们没有工资和奖金,平时在村里卖货自己带饭吃,外出采购时才由合作社提供一点伙食费。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心甘情愿地为群众服务。
1932年,顾岭村消费合作社升级为长冈乡消费合作社,仍由李奎应他们三人经营。群众在社员大会上提议要给他们发津贴,乡苏维埃政府也决定向他们三人每人每月支薪三元。不料,李奎应三人坚决不接受。他们生气地说:“不要太小看我们了!苏区干部都不领工钱,前方红军不发饷,却叫我们领薪水,我们都还是共产党员呢!”他们三人坚决不领薪水,依然把合作社办得生意兴隆。
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时发现了他们的事迹,在1933年写成的《长冈乡调查》一文中,毛泽东说:“顾岭村合作社为全县合作社首创,又办得最好,有模范合作社之称。”毛泽东还发出号召:“每个乡每个区都要学习长冈乡与上社区的消费合作社!”
李奎应三人经商不求私利,一心为群众,这就是苏区干部的精神境界,这就是共产党员的革命风采!(李松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