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道德“高线” 守纪律“底线”
——学习党内两项法规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是我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弘扬道德“高线”,《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参加党组织一系列培训辅导和自身阅读学习,更加深了对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认识及理解,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学纪懂纪,才能守纪用纪。要真学,掌握精神实质。对《准则》《条例》原文逐条逐句学,让修身养德成为内在自觉,让遵纪守纪成为习惯。不断增强贯彻《准则》、《条例》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真悟,做到学以修身。把自己摆进去,让《准则》、《条例》精神入脑入心,自觉坚持“四个必须”,严守“八条规范”,真正用《准则》、《条例》精神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纪律底线;要真会,做到学以致用。联系纪检干部的实际工作,善于运用《准则》、《条例》精神去研究解决基层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执纪工作开展。
二、要切实心存敬畏,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党纪党规,既是警示红线,更是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底线思维,把敬畏戒惧放在心上,时刻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敬畏权力,公私分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敬畏法纪、手握戒尺,始终把严守党纪国法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认真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特别要严格执行《条例》中列出的六个方面的纪律规定,真正把党纪国法刻印在心上。敬畏人生、守住清白,自觉算好人生大账,不慕“奢靡”浮华,不羡“不劳”之福,努力靠实干和奉献成就无悔人生。把纪律作为举在头顶的“三尺利剑”时时牢记、刻刻敬畏。这既是对党和组织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家人的负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内心深处牢记纪律、敬畏纪律,筑牢思想“防火墙”,自觉把敬畏之心融入工作生活,以敬畏促自律,以自律带遵守,合规工作,遵纪生活。
三、要切实严肃执纪,自觉履行监督职责
纪检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监督者,敢于负责、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是纪检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广大纪检干部要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队伍,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自己工作的志向,积极履职尽责。做忠诚纪检人。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事业忠诚,坚持理想信念,讲规矩、守纪律,用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一个共产党的人格力量。忠诚还要忠于岗位,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和办案技巧,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做干净纪检人。清正廉洁、洁身自好,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干净执纪监督问责才有底气、有正气,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正视自己,随时清除思想上行动上灰尘和污渍,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营造良好家风,防微杜渐,守住清廉之身。做担当纪检人。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心,坚持铁面执纪,高悬戒尺、铁腕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各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积极释放越位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紧盯“四风”隐身变异新动向,实行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东台市城管局监察室 常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