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亭湖

亭湖:“四责”联动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亭湖区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坚持挺纪在前、精准持续发力,通过开展责任清单明责、签字背书定责、责任倒查问责、廉政巡查督责“四责”联动,抓住关键少数、盯紧重要部门,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责任清单明责。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亭纪办发〔2016〕14号),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区镇村三级党组织列出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年度任务清单、季度工作清单、问题督办清单和整改落实反馈书“三单一书”制度,明确党委集体和班子成员2个层面13项责任内容和纪委7项责任内容,厘清党委、纪委的职能定位,严防责任虚化,确保守土有责。

   二是签字背书定责。在年初召开的纪委全会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区党政班子领导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领责履职尽责,分别与区委书记和区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一岗双责”签字背书,既抓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又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既管事又管人。

   三是责任倒查问责。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的办法》,明确责任追究重点,对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近年来,先后对6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两个责任”问责追究,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廉政巡查督责。紧紧扭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全区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综合运用经常查、突击查、专门查等巡查方式,督促下级党委、纪委将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将“两个责任”纳入全区党的建设全局中考量,对班子成员当年发生重大违纪案件、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90%的实行“一票否决”,五年共取消7个部门和单位年度综合奖评比资格。(孙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