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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两面人":知行分离滥用权力

    官场“两面人”败坏党的形象,伤害群众感情,亵渎组织威信,污染政治生态,最终对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形成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

  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荀子将“口言善,身行恶”的人称之为“国妖”,意指政治上的“两面人”祸害甚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尖锐提及党内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直指官场“两面人”现象。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他用大段的论述形象地描述了当下官场“两面人”的脸谱,并且明确要求对那些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必须坚决及时地将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为净化政治生态创造必要条件。

  “两面人”是一种政治投机

  官场“两面人”现象不是一个新问题,自古中外有之。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在《知人》中说:“贪人廉,淫人洁,佞人直。”意思是讲,越是贪婪的人越伪装清廉,越是荒淫的人越伪装纯洁,越是奸诈的人越伪装正直。这种说法不一定准确,但“大奸似忠,大伪似真”现象确有事实依据。中国历史上,李林甫、严嵩、和绅之流官居高位、权倾一时,然而巧言令色、道貌岸然,干的都是贪赃枉法、祸国殃民的勾当。前苏联时期,以赫鲁晓夫为代表的苏共领导层在十八大时32次吹捧斯大林,称其为“人类最伟大的天才、导师和领袖”,但苏共二十大时却诅咒斯大林是“凶手”“强盗”“赌棍”“俄国最大的独裁者”。再譬如,参加罗共十四大的代表们曾数十次全体起立激情高呼“齐尔塞斯库万岁”,然而十几天后就处死了他们无数次表示要效忠的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量案件表明,党内不少人在这方面问题很突出,其级别和言行不输前人。据初步核实,在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中,“两面人”问题形形色色,既有为数众多的部级官员,又有官至副国级乃至正国级的高官,如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周永康等,着实让人惊诧。

  如何正确地辨别官场“两面人”,习近平总书记有过认真的思考和总结。他将官场“两面人”脸谱概括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很会伪装,喜欢表演作秀,表里不一、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手腕高得很”;第二种是“公开场合要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自己不敬苍生敬鬼神,笃信风水、迷信‘大师’”;第三种是“口头上表态坚定不移反腐败,背地里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不追问、不报告”;第四种是“张口‘廉洁’、闭口‘清正’,私底下却疯狂敛财”。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点灯是人,熄灯是鬼”。官场“两面人”现象,说到底是一种政治投机主义。在当下社会主义中国,官场“两面人”现象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败坏党的形象,伤害群众感情,亵渎组织威信,污染政治生态,最终对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形成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

  “两面人”的生成机理

  官员个体的分裂人格是主因。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的两面性”的地方是,作为掌握公权力者,官场“两面人”的知行分离,本质上是对公权力的滥用。换言之就是,这些官员明明知道滥用公权力是不正当的,也会产生不良后果,但为一己之私,自己做的事背叛了自己说的话,或采用人前人后两套标准,做事情于己有利而于他人有害。这是一种政治上的分裂人格,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政治病态。它不同于医学上的人格分裂症。政治上的分裂人格则是有意识的作为,即那些官员自觉地将为人处世的方式进行区别对待,受利益驱动而作出的目的性选择。

  体制机制和官场风气问题是诱因。当下官场“两面人”现象生成的外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权力过于集中。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有精辟的分析。他说:在“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少数一把手习惯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行使权力任性,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其言行必然就情不由衷、无所顾忌。二是组织上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管理。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官场“两面人”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有些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一些违纪违法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网开一面,法外施恩”。三是官场风气不正。从总体上看,当下官场风气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正常的人际关系被扭曲,情感发生异化,哥们义气代替了同志友谊,上下级关系成了人身依附关系,干部为人情和关系所累,党性原则和群众感情日趋淡漠”。于是乎,有些党员干部在负强化和逆淘汰官场机制中,屈服于现实,转变原有的态度,从而作出有违内心的言行选择。

  对“两面人”要辩证施治

  治理官场“两面人”现象,要着眼于官员政治人格的矫正,同时要看到,从本质上说,治理“两面人”问题是治权,把官员的公权力关进笼子里。权力进了笼,官场“两面人”现象就会销声匿迹。这就要求在体制机制上做到:

  一是依法确定权力。既要依国法,又要依党纪,“制定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避免越权;二是科学配置权力。要合理分解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揽权;三是制度约束权力。制度不在多,关键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在于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让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避免擅权;四是阳光行使权力。要强化公开透明,特别是要“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留死角,避免专权;五是合力监督权力。要凝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八大监督的合力,促使官员用权谨慎,避免弄权;六是严惩滥用权力。要充分运用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避免贪权。事实上,一旦权力规范了,潜规则就不灵了,官场风气也就正了。

  (作者分别为江苏省南通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南通市港闸区新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