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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五廉共振”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亭湖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举措,以抓廉、保廉、引廉、传廉、思廉“五廉共振”为抓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抓廉,增强推动力。明确主要领导分工负责,配有专(兼)职从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纳入党委(总支、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研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并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二是制度保廉,增强约束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制度,明确相关的组织、协调方法,各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实施;建立廉政文化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建立相关保障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人力、物力、经费等保障。 

    三是教育引廉,增强灌输力。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宣讲进基层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收看廉政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

    四是媒介传廉,增强感染力。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告牌、走廊、大厅等设施和场地,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窗);在办公场所悬挂廉政公益广告、书画、摄影等作品;在办公桌摆放的桌签、公示牌、台历或电脑显示屏上,印制、播放廉政格言警句等。

    五是读书思廉,增强认知力。利用单位内部的电教室、阅览室或文体活动室,配备廉政文化电教设施,提供廉政书刊、影视、电教片等,向工作人员免费开放,从学习中体会“清正廉洁是福,贪污腐化是祸”的根本道理。(孙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