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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红:尊崇党章党规聚焦主业主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尊崇党章党规聚焦主业主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七次
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6年9月26日)
王 小 红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历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有力严惩腐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强化压力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按照市委要求,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责任清单,建立“三单一书”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举办集中交责谈话和网络访谈活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全委会述廉等制度,进一步绷紧拉直责任链条。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先后有79名党员干部因责任落实不力受到问责追究,推动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紧握纪律戒尺,严惩腐败震慑效应不断显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全市执纪审查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657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42%;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71件、科级干部案件525件、百万元以上案件295件,分别增长129%、66%和321%。积极转变思路理念,探索建立信访提醒告诫等制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市共谈话函询党员干部357人;对问题较重的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轻处分1702人、重处分925人。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成使用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强化案件全过程监管,执纪审查工作连续多年“零事故”。健全“一案五报告”制度,深化“三位一体”后审理工作,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
  着眼常抓长治,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协助市委先后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深化年、提升年等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扎实推进“三公”经费违规使用专项整治、“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等20多项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先后查纠顶风违纪问题347个,责任追究462人,通报曝光52次,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督办5批95件问题线索,党政纪处分119人。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得到省委督查组充分肯定。
  注重源头防范,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深入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着力铲除腐败滋生蔓延土壤。深入学习宣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规党纪知识集中测试,参考党员达42万余名。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我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试点市。不断深化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四前”廉政教育制度,深入挖掘弘扬新四军廉政文化,建成市廉政文化公园、新四军廉政建设展厅、尚德昭廉教育馆,创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7个。实现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健全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行使。积极发挥再监督职能,先后参加新水源地工程建设、市区内环高架等重大项目督查,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6·23”龙卷风冰雹特大灾害抗灾救灾、加强纪律监督的做法,得到中央纪委领导批示肯定。着眼提升制度执行力,全面推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获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
  持续深化“三转”,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显著提升。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三转”,在全省较早完成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全面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问题,出台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副组长等4个层面提名考察办法,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县镇纪委换届工作。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在全系统开展“学思践悟”活动,联合清华大学举办6期高级研修班,安排900多人(次)参加中省纪委各类培训。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组织齐抓共管、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向在座的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职责所在。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长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组织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把“两个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管党治党就一定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必须坚持纪严于法、强化执纪监督,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纪法分开,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信访提醒告诫、诫勉谈话等机制制度,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实践证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才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强化执纪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是民心所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畅通监督渠道,完善信访举报体系,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才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反腐倡廉满意度。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不”有效机制。创新是引领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深化“三转”,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新路径,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管用、符合我市实际的制度办法。实践证明,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只要把准方向,抓住关键,勇于变革,就一定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还不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作风建设还需持续深化;个别党员干部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理念思路需要深入转变,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人心向背、事业成败,是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盐城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是沿海开放开发的战略机遇期。推动盐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聚焦产业强市、坚持生态立市、着力富民兴市,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推动改革、促进和谐。同时,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腐败现象与社会问题的相互交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方向原则,踩着不变的步伐,尊崇党章党规,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着力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盐城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新的提升。
  一、加强纪律建设,捍卫党规党纪权威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督促全体党员切实强化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围绕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群众路线,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做选择、打“擦边球”,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切实维护政令畅通。认真总结和运用监督检查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委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工程廉洁高效实施。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发挥再监督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执行纪律不严、贯彻决策不实、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三单一书”、述责述廉评议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问责追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深入开展巡察监督。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加快推进巡察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着力构建市县联动机制,推进专项巡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巡察全覆盖。贯彻政治巡视要求,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把握巡察节奏,提高巡察效果,并有针对性开展巡察“回头看”。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处置,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推进共性问题整改,运用好巡察成果。
  二、坚持巩固深化,持续发力推进作风建设
  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的要求,坚持坚持再坚持,紧盯“四风”隐身变异等突出问题,不间断督查、常态化问责、高频次曝光,坚决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
  深入开展督查整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升学乔迁之机敛财等行为。坚持严防死守、寸步不让,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三公”经费违规使用、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以及“四风”隐身变异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查纠“小节”、“小错”、“小问题”,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注重构建长效机制。系统评估前一阶段作风建设成效,注重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鼓励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优势,运用现代手段精准查纠“四风”问题。完善联动督查机制,着力构建常态化督查、节假日反“四风”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健全公开曝光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积极引领社会风尚。坚持群众满意标准,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积极探索“互联网+”作风评价新模式,着力形成鲜明考核导向。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定期接访下访和服务群众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尚德昭廉、硝烟清风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建设好家风、涵养好作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让“修德齐家”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
  三、从严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惩治是最严厉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要始终把执纪审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加大审查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对腐败,进一步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形成压倒性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强化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审查力度,从严、从重处理对抗组织调查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领域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健全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机制,深刻剖析违纪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惩戒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机制转化。
  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执纪特色。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执纪特色。坚持违纪必究、防微杜渐,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纪委组织协调,组织、政法、法院、检察、公安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积极探索提级办案、指定办案和异地办案,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全面推行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涉案信息查询平台,不断强化执纪审查科技支撑。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流程管控,确保执纪审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
  四、践行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富民兴市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执纪为民,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察民意、解民忧、护民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递,县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定期梳理和处置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查力度,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自上而下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防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凡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问责追究。
  严肃查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重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惠农资金、拖欠群众钱款,以及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违规使用、项目建设违反程序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选取性质比较严重、情况比较复杂、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时办结、跟踪问效,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获得感。
  五、强化教育监督,扎实构建源头防腐体系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强化党内监督,注重运用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继续完善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制度,深化“四前”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用好市廉政文化公园、新四军廉政建设展厅、尚德昭廉教育馆等独具特色的廉政教育资源,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注重发挥新兴媒体作用,用好《镜鉴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强化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应对引导舆论,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着力实施精准监督。按照“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要求,不断深化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权力配置有依据、行使有边界、运行有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推动党政机关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在网上公开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制度规范中阳光用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等系列制度,探索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正确、规范行使权力。
  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制度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制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扎紧筑牢制度笼子,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悬空、缩水、走偏、变形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破窗行为”,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六、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打造过硬执纪队伍
  始终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一以贯之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持续巩固“三转”成果。“三转”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政治纪律,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三转”,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建设,指导县(市、区)纪委开展派驻监督工作。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参加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负起来。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严格执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副组长等4个层面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提名考察操作程序。落实好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积极探索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促进纪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健全派驻纪检组干部交流推荐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坚持学思践悟,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全员实训,打造教育培训品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将信息技术融入执纪审查风险防控工作中,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电子信息库,健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执纪行为。对不作为、不善为的,及时批评教育或组织调整;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着力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党和人民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