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党代表人选廉洁关
近日,中央就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提出要求,要严把人选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这是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遵循,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成于严。严把廉洁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细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要发扬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注重细节的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对所有人选廉洁情况进行核查,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即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必须坚持阳光操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畅通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表达意愿诉求、参与党内政治生活、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坚持走好群众路线,特别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将代表资格、考察预告、选举结果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接受监督,防止和避免“暗箱操作”,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有着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只有将有关纪律规定落到实处、执行到位,才能真正把好代表人选廉洁关。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要严格按照党代表选举要求和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组织程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不能也不允许简单化、形式化、庸俗化,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和违规操作。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
严把代表人选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将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好选举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要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和选举过程的日常监督与民主监督,不当看客,不推卸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沟通,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截留、隐瞒、弄虚作假。对于不履行职责者按照失职渎职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因失职渎职而导致代表人选“带病提名”的,要严厉问责,并且要坚持倒查一级、上追一层,倒逼责任落实。(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