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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把从严治党落在实处

    滨海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清廉的形象凝聚发展合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夯实责任链条。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握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让失责比问责成为常态。

   扎紧制度铁笼。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痕迹管理、廉洁性评估制度,重视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管,凭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高悬惩腐利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既用惩处这个有力手段“拔烂树”、“治病树”、惩处“极少数”,更用纪律这个长效之策“勤浇树”、“正歪树”、管住“大多数”,守住纪律底线,增强刚性约束。

   筑好自律堤坝。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始终铭记:搞一次特殊,就失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坚守住公与私的分隔线,掂量准廉与贪的得与失,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动,不为欲所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海晏河清”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