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打盹” 严厉问责没商量
“我作为纪检组长,履职不到位,有老好人思想,对农委一些干部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不但没有提醒制止‘有病’同志,还参与违纪,害了他们也害了自己……”安徽省全椒县纪委驻农业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尚昌华在检讨书中写道。
2015年以来,县纪委对县农委进行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件,县纪委立案查处了县农委5名领导干部,县农委立案处理3人。诸多违纪问题反映强烈且时间跨度长,可是,农委纪检组多年来却未查处一起违纪案件。农委纪检组在做什么?
带着上述疑问,县纪委调查组围绕农委违纪问题线索对已经退休的原纪检组长尚昌华履责不力的问题进行调查。
“尚组长,你任农委纪检组长7年时间,查处了多少起违纪案件?”在约谈尚昌华的时候,我们开门见山地问道。
尚昌华愣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好像没有查处过案件。”
“是不是没有违纪问题可查?”
“不是的,从县纪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来说,我们农委还存在不少问题。”
“那农委干部违纪问题你是否知情?”
“这个……由于都是同志,也有领导,我抹不开情面……其实我平时对农委干部强调纪律要求是比较多的,开展教育也不少。”尚昌华开始为自己疏于监督、执纪松软找托词。
“你作为纪检组长,党的忠诚卫士,就是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也不汇报,就是严重失职,就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就要承担责任。”我们不客气地指出。
尚昌华任农委纪检组长7年时间未查处一起违纪案件。可我们调查发现,2010年,主管土地流转的农经科科长王保柱,虚报自家粮田面积贪污惠农补贴5.5万元,尚昌华早已知情,但从未提醒纠正或汇报;2013年4月,县农委将省拨付的10万元支持粮食生产资金作为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尚昌华参与会议研究。不仅如此,2012年8月,尚昌华还擅自同意县农业公司将收取的房租存入个人账户,供单位额外开支使用。
2016年6月,全椒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尚昌华党内警告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正是因为有了强力问责,才会真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纪检干部帮党员干部打掩护,对问题视而不见,就是没长牙的老虎,表面上当了老好人,实则害人害己,得不偿失。纪委要把监督别人与监督自己并重,不偏袒护短,甚至要以更严的责任追究来保持纪检队伍的纯洁,才能达到正人正己的目的,才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好关、执好纪。
(杨庆 作者单位:安徽省全椒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