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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实施分类谈话教育管理干部

   滨海县纪委高度重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和运用,克服传统重查处轻预防的执纪思维,创新实施分类谈话模式,充分发挥谈话的提醒、告诫、警示、教育作用。

   对提拔重用、交流使用走上新领导岗位的同志开展提醒性谈话,就新岗位的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主体责任的落实等方面开展谈话,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

   针对线索反映中带有一般性的问题或所反映问题暂时无法查证的,开展函询性谈话,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起到告诫警示作用。

   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实,工作拖拉,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等为官不为、慢为现象,开展质询性谈话,通过质询,促其红脸出汗,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

   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性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达到及时教育挽救的目的。

    对正在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同志,实施回访性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处分,认识问题,改正错误,促其以后坚守纪律底线,放下包袱,更好地投身工作。

   开展分类谈话,做到有针对性谈话,防止泛泛而谈,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好同志”下滑为“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