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近日,响水县环保局党组组织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讨论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党员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率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决胜小康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强化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根基的战略定力和非凡气魄。全会出台的《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党内法规的要求,不折不扣履行好本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
在学习讨论《条例》时,不少同志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仅具有主体责任,并且也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责部门,主要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与负有监督主体责任的各级党组织履行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是有机统一的,作为基层党支部,要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谈话,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员要勇于履行监督权利,对党的组织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提出批评意见。一些党员领导同志表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标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做遵守党纪党规的模范,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大力弘扬清风正气,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