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办主任玩忽职守 为村卫生所长报销赃款"开绿灯"
2015年7月25日,我到河南省社旗县下洼镇走访时,一名张姓的群众向我反映大屯村卫生所所长黄伟以自己的名义虚开处方报销新农合资金,问这算不算犯罪,检察院管不管。老乡的反映,让我警觉起来。
“新农合资金是农民的保命钱,不能让这救命钱‘富’了少数人。”我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非常重视,组织干警对下洼、城郊、兴隆3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报销一般诊疗费情况进行了初查,发现2013年以来大屯村卫生所长黄伟利用行政村人口多、农村病情复杂、身份信息多等薄弱环节,采取每天编造20多份假处方、虚构假病历、超量用药等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经过一个多月初查,黄伟等12名村卫生所长2013年来合计套取该项资金46.86万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为什么这么多贪污犯能够轻而易举地套取新农合资金呢?其背后可能存在玩忽职守等犯罪。通过深挖细查,一些卫生所长供述出他们为了套取这部分资金,曾多次宴请下洼镇卫生院新农合办主任范延安,凑钱为其购买空调,沆瀣一气,为报销赃款“开绿灯”。
范延安到案后,态度很强硬地说:“顶多是下面上报资料时我审核不严,没有尽到职责,我没收他们一分钱,不存在犯罪。”我反驳范延安:“近年来,我县个别地方惠民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原因,主要是有的村卫生所长肥了个人,作为乡镇卫生院管理专项资金的负责人,不仅是失职,而且是玩忽职守!”之后,我把部分所长们举报范的证言证词和录音视频拿出来让他看。在铁的证据面前,范延安低下了头,主动交代出自己分多次将新农合资金24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和做生意等犯罪事实。
9月初,我们在调查社旗县兴隆镇新农合资金账目管理及其使用情况时,该镇卫生院院长杨丁智害怕自己的问题被暴露,为了掩盖其他犯罪事实,于第3天主动向我们交代了他收受过药商2万元回扣的事实。我们办案组分析认为,杨丁智收受2万元好处费已达到当时的立案标准,可以深挖。于是,我们经请示我院检察长薛万庆,决定对杨丁智进行立案侦查,很快查清核实了杨丁智在担任院长期间,曾先后10次收受他人贿赂6.3万元,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13.5万元用于其亲戚朋友办家具厂等犯罪事实。
2016年2月4日,我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黄伟等11人依法提起公诉,对范延安以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对杨丁智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2016年7月18日,黄伟、范延安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10名所长受到相应刑罚。2016年11月13日,杨丁智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为有效防止新农合资金不被吞食,我院还结合案件办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社旗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社旗县新农合资金监管、巡查工作”的检察建议,还帮助县卫生系统完善7项相关规章制度,收到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