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正风反腐在盐城之四:织密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全面推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市委2016-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
●出台《盐城市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
2016正风反腐在盐城之四
织密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制度是规矩,是红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与依规治党紧密结合,把党规党纪作为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法和显著特征。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以促进权力规范正确行使为核心,狠抓纪律教育、纪律监督、纪律规范等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具有盐城特色的“三不”长效机制。
强化权力监督。着眼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全面推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有效途径,从规范重点权力行使入手,创新监督载体,着力构建更加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3所驻盐高校的专项巡视,协助市委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思路,强力推动任务落实,我市整改工作得到省委第三联合督查组充分肯定。切实发挥再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对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环境督察问责调查、市区内环高架项目、“623”灾后重建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用好巡察利剑。积极探索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及时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市委2016-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巡察机构和职责、巡察范围和任务、巡察程序和成果运用、纪律与责任等内容,确保实现巡察全覆盖,五年内对市委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次,加快构建市县巡察联动的工作格局。去年12月8日,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动员会,会议明确市委第一轮巡察组成员和巡察任务分工,以及巡察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启动对城管局、体育局、环保局、灌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的首轮巡察,通过用好巡察监督利剑,着力构建盐城良好政治生态。目前,首轮巡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加强纪律规范。坚持边探索实践、边总结提升,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着力严明换届纪律,先后制定市第七次党代会“八个一律”要求、严肃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意见,组织开展多轮次暗访督查,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着力严明救灾纪律,“623”特大灾害后第二天,市纪委就下发严明纪律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着力严明工作纪律,先后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盐城市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制度执行、强化责任担当,廉洁高效推动重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