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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定华: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既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又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我们要坚持见思想更见行动,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以问责落实责任,以担当诠释忠诚,践行实干至上、行动至上,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向党和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现将本人有关学习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在学习上下功夫,促进《条例》入脑入心
    对《条例》原文逐条逐句进行学习,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条例》中关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内容。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紧紧抓住问责的落脚点在“责”、着力点在“问”、关键点在“人”,对于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和人民在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沉甸甸的责任。《条例》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践和操作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为增强问责的执行力、精准度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同时我们要清楚问责的目的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人。我们要突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的实施,既是对干部的责任追究,更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就是说,问责与保护并行不悖,是辩证的统一,目的和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实质上是规范和督促领导干部行分内之事,守为官之道,防患于未然,避免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也是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使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措施。严管就是厚爱,问责就是保护。这就是问责条例内在的涵义。我们党是执政党,用更严格的标准管党治党,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党内法规体系,治理乱作为和不作为,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二、在落实上下功夫,运用《条例》指导实践
    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责任,充分运用好这一从严治党的利器,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指导税收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实。一是围绕当前组织收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深化国税征管体制改革、“金税三期”等重点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通过进度报表、实地督导等方式,定期督办任务的落实情况。对改革任务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致使工作出现延误以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二是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督察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推进追究问责,对因主体责任缺失造成的“四风”和腐败多发、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从严追究问责,形成倒逼责任归位的强大态势。
    三、在自身要求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增强看齐意识,向榜样和先进典型学习。做到带好头、率先垂范、守好规矩、谨言慎行、加强自律,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自觉摒弃贪图享受和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国税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东台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仓定华)